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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判刑 陸委會要求中國早日放人

  • 時間:2017-11-28 11:4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李明哲遭判刑 陸委會要求中國早日放人
港媒日前引述巴拿馬總統瓦雷拉表示,其他國家可能效仿巴國與台灣斷交、改與中國建交。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圖)23日表示,完全不贊同這種「罔顧道義、不負責任的說法」。
(圖:中央社)
針對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李明哲遭中國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一事,行政院陸委會今天(28日)上午回應指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我方各界無法接受這樣的判決結果;陸委會強調,此案勢必對兩岸交流帶來嚴重負面影響,我方要求陸方必須早日釋放李明哲。

陸委會28日上午表示,李明哲基於對中國大陸社會公益與未來發展的關心,和中國大陸友人交流台灣民主發展經驗的相關言論與網路傳遞,並未危害中國大陸的安全與安定,因此對於這樣的判決,我方各界沒有辦法接受。
陸委會強調,此案嚴重影響兩岸交流,陸方必須釋放李明哲,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說:『(原音)對於這樣的結果,我方各界沒有辦法接受,與民主、自由等普世價值完全背離,勢必對兩岸交流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也會衝擊中國大陸的國際形象;我們要求,陸方必須早日釋放李明哲先生。』
陸委會指出,陪同李明哲家屬前往中國大陸的友人王麗萍無法順利入境,相信各界對於陸方的處置都無法認同或接受,政府對此已表達不滿與遺憾,陸委會要重申,陸方必須確保李凈瑜女士及相關陪同人員在陸期間的安全,並使他們順利返台。
陸委會表示,台灣社會高度關注李明哲的人身安全與自由,陸方應確保李明哲在陸期間的身體健康並保障其應有權益,陸方也應確實依相關規定保障家屬依法探視李明哲的權利;陸委會強調,李明哲是我們的國民,政府會繼續努力,直到他平安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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