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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顛覆中國國家政權 李明哲遭處5年徒刑

  • 時間:2017-11-28 09:4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明娟
被控顛覆中國國家政權 李明哲遭處5年徒刑
被控顛覆中國國家政權 李明哲遭處5年徒刑
根據廣電媒體報導,中國大陸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28日)上午就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遭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進行宣判。李明哲被判處5年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放棄上訴。
李明哲在今年3月19日從澳門入境廣東後與外界失去聯繫。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在3月29日證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調查李明哲。直到5月26日,國台辦證實,湖南省國安當局已經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李明哲。
在與外界失聯長達177天後,中國大陸法院終於在9月11日上午開庭審理彭宇華、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案。
依據中共一貫的操作模式,不認罪就不可能有開庭的機會。因此一如外界預期的,李明哲在法庭上當庭認罪,對於被指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表示沒有異議。
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批評,這是一場「政治迫害的大戲」;維權人士也認為李明哲是被迫認罪。
根據法院的起訴書,李明哲在2012年12月起先後擔任湖北人士彭宇華創辦的網路群組管理員、群主。兩人透過網路平台和線下聚會,組織成員「插手、炒作」近年中國國內發生的熱點事件。
起訴書也指出,彭、李兩人在2012年10至11月間,多次討論決定成立以「建立政黨、推翻(中國)國家基本政治制度」為目標的組織「梅花公司」,由彭宇華全面統籌擔任執行經理,李明哲擔任執行副經理。
李明哲今年42歲,曾擔任民主進步黨黨工,現在是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李明哲長期關心中國大陸民主發展進程,與中國大陸異議人士多年交流,學程經理人的時常寄送民主自由相關書籍給中國大陸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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