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限塑元旦上路 新增8萬商家納管
- 時間:2017-12-27 09:3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02年起納管包含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對象,約2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
環保署明年元旦起擴大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管制範圍,管制對象由7大類擴大為14類,新增7大類管制對象包含藥妝美妝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3C店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新增納管8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預估一年可再減少約15億個塑膠袋;直接盛裝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的塑膠袋、直接盛裝藥品藥袋以及衣物的防塵袋則不在限塑的範圍內。
違反規定者,第1次將先開勸導單,第2次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
另外,垃圾費隨袋徵收的縣市,如台北市及新北市環保局也可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連鎖店只能販賣可作為垃圾袋及購物袋使用的兩用袋。
除了擴大管制禁止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範圍,元旦起國內也不得製造及輸入包含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若發現業者違反法規製造、輸入,將開罰6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