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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空污費 擬7月1日起開徵

  • 時間:2018-01-30 16:2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張德厚
PM2.5空污費 擬7月1日起開徵
環保署說明將開徵粒狀污染物空污費。(張德厚 攝)
為改善空氣污染,環保署將於7月1日開徵「粒狀污染物」空污費,未來並將加嚴鍋爐空污排放標準,新制上路後,預期可再有效降低PM2.5、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空氣污染物的排放。

為改善空氣污染問題,行政院在去年(2017年)底提出「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包括改善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加強固定污染管制都是其中的重點項目。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鴻德30日表示,環保署已於29日預告修訂「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費率」,將針對工廠、水泥廠、砂石場、電廠、煉油廠等各類公、私場所排放的PM2.5等粒狀污染物徵收污染防制費,費率介於新台幣32元至55元;若粒狀污染物中還含有鉛、汞、鎘、砷、戴奧辛等有害物質,還需另外加收費用,預計每年將可增加近15億的空污費收入。蔡鴻德:『(原音)第一個是要增加空污基金的收入。另外,因為大家關心PM2.5,我們希望透過收費,可以讓他趕快把處理效能提升,他就可以少繳很多的錢,逼得他改善他的設備。』
另外,蔡鴻德指出,環保署也預告訂定「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草案,將飯店、醫院、學校等非工業用鍋爐也納入管制。蔡鴻德:『(原音)以前是小型的鍋爐就不管,現在則是一律納管,目的是希望他能夠去改燒比較乾淨的能源,像用天然氣、用瓦斯,燒出來比較不會污染,我們更希望能夠做區域能源的整合,幾家工廠合在一起共用一個設備,這是最有能源效益的。』
蔡鴻德說,預告期滿後,粒狀污染物空污費將於7月1開徵,在促使防制設備提升、製程改善後,每年將可減少8,755公噸的粒狀污染物排放;鍋爐排放標準則預期於2020年7月上路,每年可再減少排放硫氧化物6,839公噸、氮氧化物3,190公噸、粒狀污染物1,119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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