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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刑事訴訟法 賦予被害人更多訴訟權利

  • 時間:2018-03-07 11:4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修正刑事訴訟法 賦予被害人更多訴訟權利
法務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20週年系列活動起跑記者會(歐陽夢萍攝)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7日)出席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成立20週年系列活動記者會,他在致詞時表示,為加強對於犯罪被害人的保護,在這次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特別討論了這個議題。法務部也提出刑事訴訟法的修法,希望讓犯罪被害人在訴訟過程中得以主張更多權益。

20年前,政府考量傳統法律制度對於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措施不足,缺乏系統化、制度化設計,因此於1998年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並在隔年由法務部及內政部成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犯保協會)。今年是犯保協會成立20週年,協會特地舉辦系列活動,並將犯罪被害人的故事及心路歷程整理出版新書。
出席7日記者會的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在台灣司法制度演進過程中,過去大多努力保護被告在訴訟中的權益,反倒沒有注意被害人的保護,政府在20年前注意到這個問題,因此成立犯保協會,雖然這20年來不斷精進各項保護業務,但總覺得不夠。
邱太三指出,在去年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蔡英文總統接受建議,特別討論了這個議題;法務部也提出刑事訴訟法的修法,讓犯罪被害人在訴訟過程中得以主張更多權利,讓他們能表達心聲,並受到注重。邱太三:『(原音)過去2、30年訴訟制度的改變大部分都在保護被告,所以在這次我們刑事訴訟法的修法,我們法務部也提出如何保護被害人在訴訟中,讓他有更多權益可以主張,譬如說他可以獨立申請調查證據,或者是將來在訴訟上可以有個別的權益主張。』
根據犯保協會的統計,目前該協會共有1,088位保護志工,陸續推動「一路相伴法律協助計畫」、心理諮商輔導的「溫馨專案」、職業訓練的「安薪專案」,並針對被害人子女就學資助、重傷害被害人服務的專案計畫提供法律、社會、經濟、心理等各層面的協助。這20年來,已累計服務3萬6千多起案件、超過100萬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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