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藍委修法提高虐童刑責 法務部:須考量罪刑相當原則

  • 時間:2024-04-17 13: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藍委修法提高虐童刑責 法務部:須考量罪刑相當原則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翻攝國會頻道)

對於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正刑法第286條,加重虐童罪責,最重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17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若法律有缺漏,便應修正,但必須考量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且「徒法不足以自行」,若法官從輕量刑,修法加重到死刑卻不敢判,也沒有意義。

有鑑於近年發生多起情節嚴重的虐童案,民意沸騰,要求對虐童者處以重刑,不僅有許多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連署要求修正刑法,對虐童致死者處唯一死刑,國民黨團及多名立委也提出修法版本,加重虐童刑責,最高可處死刑或有期徒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刑法第286條修正草案,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答詢時指出,法務部完全同意修法的目的及動機,若刑度不夠,該加重就加重、該判死就判死,但必須考慮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例如故意致死的罪刑一定重於過失致死。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麟倫也提醒須考量和其他罪責更重的罪之間的均衡性。

蔡碧仲指出,2019年曾修法,對於未滿18歲之人凌虐致重傷者,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凌虐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法官若從最低法定刑開始量刑,便被民眾認為是輕判,這並非是法定刑不夠,即使加重到死刑,卻不敢判,也沒有用。蔡碧仲:『(原音)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認為今天的法律確有缺漏,是因為法定刑不夠,這個當然就是要遞加,如果是因為執法單位1年以上、7年以下,他就從輕,從1年開始量,詐欺,就會被國人認為是輕判,所以不是法定刑不夠,只是因為執法沒有符合民意,這樣你去加重其刑,加重到死刑,死刑不敢判,這個也沒有意義。』

根據法務部及司法院的統計,自2019年至2023年5年中,各有100多人以刑法第286條遭起訴及定罪。不過,蔡碧仲坦言黑數仍很多,他並認為這不是單靠重刑便能遏止,各部會必須落實權責,從教育、親情等方面著手。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