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議再修勞基法 賴揆:沒有時間表
- 時間:2018-03-13 17: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新版勞基法正式上路,國民黨立委蔣萬安13日質詢行政院長賴清德時指出,加班總數雖然以3個月不得超過138個小時為上限,但很可能因為2段3個月的排班,而出現連續4個月每月加班達54小時上限的情況。
對此,賴清德表示,勞動部會針對執行面特別注意,一定會避免極端的加班情況。賴清德說:『(原音)勞動部在執行時會特別注意,連續4個月54小時放在一起,個別勞工情況如何,包含成立專線或親自調查,這些做法都可以來做,就是要避免你剛剛講的這些事情。』
由於賴清德曾經表示,未來不排除再修勞基法,同樣也引起蔣萬安關注。賴清德解釋,面對知識經濟時代,以工廠時代為主的勞基法確實需要再溝通修法,不過,行政院沒有修法時間表。賴清德說:『(原音)我是請勞動部持續蒐集社會各界意見,倒沒有說時間表,從什麼時候開始就要提出,但我覺得這值得我們討論。』
賴清德認為,勞基法才剛上路,應該先讓勞動部檢視執行情況,他也強調,如果要修法,一定會跟社會充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