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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調查:政府2年調7萬次網路個資

  • 時間:2018-04-16 10:5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民團調查:政府2年調7萬次網路個資
台權會發表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蕭照平攝)
台灣人權促進會今天(16日)公布「台灣網路透明報告」,發現政府在2015年到2016年間,至少向網路業者提出近7萬次的網路個人資料調閱請求,且國內電信業者更是照單全收,他們質疑過程欠缺監督標準。對此,警政署表示,檢警調在申請網路個資時,一定是在國家安全、社會治安考量下依法提出申請,對於建立規範機制也持正面立場。

從2015年到2016年間,國家至少向網路業者提出近7萬次的網路個資調閱請求,這是台灣人權促進會在「台灣網路透明報告」研究中的最新發現。
台權會專案經理何明諠進一步分析這將近7萬次的網路資訊請調數字,他指出,主要都是警政署、縣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調查局等單位提出申請,且被請求提供資料的國內電信業者幾乎是百分百照單全收,他認為,這過程沒有明確的監督標準。何明諠說:『(原音)只要他們接獲請求,定然同意請求,這是百分百的配合律,相較下你可以看到其他跨境業者,谷歌、微軟等,他們配合率只有一半而已。』
除了沒有監督標準,何明諠也說,教育部開發的過濾軟體「守護天使」,卻把「同志諮詢熱線」以及「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網站」視為屏蔽內容,認為應該檢討網路言論自由的把關標準。
台權會副會長邱文聰也說,雖然公務機關在法定職務因素下,是可以不用告知當事人就能間接蒐集網路資料,但這卻有濫用疑慮,他認為政府應該建立制度外,也可以利用透明報告強化外部監督。
針對團體的質疑,警政署科技犯罪防制中心主任林豐裕表示,檢警機關一定是依法提出申請。林豐裕說:『(原音)台灣來講,人權上大家很注重,因為政府機關很多應該做的,都不敢提出來,舉例來說,德國在監控技術上可以用木馬,正式授權還有英國、荷蘭等等,但台灣需要用但是不敢提,因為我們有考量人權問題。』
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認為,網路資訊是新興議題,如果單靠立法律定規範可能不夠周全,她認為,還是要強化行政部會的數位知能,才能在資訊安全、資訊保護、資訊公開尋求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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