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台大是國家資產 教部有權駁管案
- 時間:2018-05-02 17: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教育部歷經3個多月的研議,決定駁回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聘任案,引發爭議,由台大師生組成的台大自主行動聯盟,已號召台大人在4日下午靜坐及罷課。不過,也有台大老師認為,教育部是有相關權限可做出這樣的決議,在法律上沒有問題。
台大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顏厥安指出,台大每年的運作經費達新台幣100多億,其中,有60、70億是政府給的,且台大所有的校產都是國有財產,所以台大並不是台大人自己的,台大是國家的資產;台大校長也不是台大人的校長,而是受到全民委託來管理這所大學,因此,教育部基於本身的公共任務及高等教育發展的職責,有權監督學校。
顏厥安表示,也許大家對教育部這次決議的判斷內容,會有不同意見,但本來很多事情都是見仁見智,包括校長遴選委員會的判斷也是見仁見智,不能說遴委會做出的結論都一定對。顏厥安:『(原音)何況遴委會疏忽了一些重要的事情,教育部本於他的職責,在他的意見書裡面好像都有寫吧,但是你不能說這個判斷是不對的,是只有遴委會的判斷是對的,不能夠這樣子。』
對於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有意不再重啟遴選作業程序,顏厥安說,遴委會現在不開會又不解散,他不知道要幹嘛,讓整個狀態變得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