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協商 經濟部因SOGO條款挨轟
- 時間:2018-06-28 11:4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在「財團法人法」立法後,立法院朝野黨團隨即展開「公司法修正草案」協商。
不過,28日的朝野協商一開始,藍、綠立委相繼同聲譴責經濟部在委員會初審時,針對公司設立或其他登記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文罪,經裁判確定,經濟部可撤銷或廢止登記的條文中,未經過立委同意,擅自加入「撤銷或廢止有重大損害股東權益或公司債權人利益之虞者,不在此限」的但書,被形容是為SOGO案解套的「帝王條款」,還聲稱是參考立委的提案。當時擔任委員會召委的高志鵬還批評經濟部不僅凌駕立法權,甚至凌駕司法權,還把罪名安在立委頭上,這是不可承受之重。高志鵬說:『(原音)已經三審定讞你還幫他弄個但書,讓他可以豁免,重要的是還要把提案安在我的頭上,變成我是護徐大先鋒嗎?這樣的罪名我承受不起。』
立法院長蘇嘉全也認為經濟部此舉不妥,立法院不能護短。
雖然此「但書」後來被刪除,但整部「公司法」修法中因涉及的利益團體太多,包括是否刪除法人董事、過半股東得召開臨時股東會、委託書不能選罷董事等關鍵條文也都遭保留,保留的條文多達50多條。高志鵬因此當場建議立法院長蘇嘉全在此次修法中應該先擱置爭議條文,先讓有共識的條文過關,其餘條文可以之後再談。高志鵬說:『(原音)建議有沒有可能因應洗錢防制或是一些沒有意見、沒有爭議的讓他先過。』
不過立法院長蘇嘉全仍希望能先針對所有保留的條文協商過一輪,並預告朝野立委要有挑燈夜戰協商的準備,盼能縮小歧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