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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提案修法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可開視訊股東會

  • 時間:2021-11-04 14: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政院提案修法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可開視訊股東會
政院提案修法,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可開視訊股東會。(示意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4日)通過「公司法」第172之2及356之8條修正草案,規範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情事,包含公發公司及非公發公司,都可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

現行規定,非公發公司如未於章程明訂,不得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而公發公司則完全未開放視訊股東會。

經濟部表示,「公司法」與企業經營運作及股東權益息息相關,今年5月三級警戒期間正逢股東常會旺季,因為防疫措施限制實體聚會人數,造成許多公司股東常會難依法於6月底前召開,雖然政府提出緊急措施,但仍應給予彈性開放公司可採行視訊股東會。

經濟部表示,隨著數位科技進步,股東以視訊方式參與股東會的需求,已日趨成長,且視訊會議的使用設備與應用技術也已趨成熟,未來如又有疫情等類似不可抗力情事,導致實體股東會難以召開,在未及修正章程訂明股東會開會得以視訊會議為之前,實有修正必要。

針對非公發公司與閉鎖性公司,草案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因天災事變等不可抗力情事,以公告排除章程訂明的限制,藉由主管機關公告方式,增加採行視訊股東會的彈性。至於公發公司,則開放公發公司可採行視訊股東會,並優先適用證券主管機關所定的子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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