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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聲請黨產條例釋憲 黨產會盼司法院駁回

  • 時間:2018-07-11 17:2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監院聲請黨產條例釋憲 黨產會盼司法院駁回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央廣檔案照片)
司法院昨天(10日)召開憲法法庭討論監察院是否能就黨產條例聲請釋憲,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11日)對此提出意見書。黨產會意見書指出,監察院聲請解釋案於法不合,黨產會敬請司法院不予受理。
黨產會就監察院是否能聲請釋憲提出23頁的意見書。意見書提到,依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的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於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所規定「行使職權」依文義及體系解釋,初步界定其範圍應係指「各機關行使其憲法或法定之職權」。
黨產會表示,監察院做為中央機關,於憲法與法律上所肩負之職權甚為明確,縱使從寬判斷「聲請解釋必要性」,也至少必須在「行使職權」與「違憲疑義」之間具備因果關聯。黨產會質疑,監院聲請釋憲究竟基於何種職權;其主張黨產條例之規定有違憲疑義與其職權究竟有何關連。再者,聲請釋憲須具備「與職權有關,而有請求解釋(闡明)之公共利益」,監察院關於黨產條例釋憲更未說明提出聲請之公共利益何在。
黨產會表示,監院聲請釋憲明顯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甚至會使各憲政機關動輒在並無任何職權行使、也未有涉及任何機關職權的情況下,自栩為立法審查機關,甚至成為司法院之上級機關,進而大量交辦憲法解釋案件,使大法官淪為憲法議題說明機關,失去釋憲部門篩選案件之適當機制,造成負面影響。黨產會盼司法院駁回監院聲請,以維持憲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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