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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提修法限制特別預算 審計長盼盡量避免

  • 時間:2024-04-02 10:0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在野提修法限制特別預算 審計長盼盡量避免
在野立委主張修正預算法,限制特別預算的使用。對此,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2日在立法院會表示,希望盡量避免,但會尊重立法院的決議。(圖:中央社)

朝野立委近日針對特別預算是否浮編進行論戰,立法院會今天(2日)邀請審計長陳瑞敏就預算執行狀況備諮詢。針對在野黨主張廢除或是限制《預算法》第83條第4款規定,陳瑞敏答詢時直言「盡量避免」,他認為計畫才是重點,應該加強的是計畫的審議。

現行《預算法》第83條規定,政府若要提出特別預算案,應符合4款條件,分別為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以及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而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則質疑,前瞻預算及疫後特別預算都藉此規避國會監督,提案刪除或是凍結第4款規定。

審計長陳瑞敏2日赴立法院會備諮詢時,民進黨立委吳思瑤表示,預算程序制度完整,不容動搖。她並詢問陳瑞敏,是否贊同在野黨的主張。陳瑞敏指出,計畫審議才是重點,最好避免廢除《預算法》第83條第4款規定。他說:『(原音)我認為計畫、開始的計畫很重要,要加強計畫的審議。(立委:沒錯!任何的特別預算有特別條例在前,計畫項目明確。然後特別預算的編纂當然要主計機關、還有事後的審計機關,關關都要過,中間還有一關叫做國會。所以你覺得要計畫完備,意思是說,要砍掉第4款真的是沒天良、沒天理、也沒道理對不對?)盡量避免啦!但是我們還是會尊重大院的決議。』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則指出,不管是遭逢百年一見大地震或是經濟大蕭條,都能適用該法第2、3款條件,因此廢除第4款並不會影響到真正的「救命錢」。他也另外關切智慧電表普及情況,陳瑞敏則坦言普及率「不大」,但希望能夠盡速推廣到每個商家跟住宅,有助於節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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