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案三審宣判 262人求償定讞 餘發回更審
- 時間:2018-08-16 11:1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RCA案是我國史上最大工殤事件,求償案纏訟超過10年。員工自救會指控,台灣美國無線公司當年在台設廠,因嚴重污染土壤、地下水,造成員工陸續罹癌、生病,迄今逾200人死亡。
台北地方法院2015年4月更一審判決資方須賠償445名受害勞工新台幣5.6億元,2017年10月二審判決指出,RCA與股東奇異公司等4家公司,應賠償第一批提告的486位受害者與家屬共約新台幣7.1億元。
資方不服再次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天宣判其中死傷的262人求償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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