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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養綠公投擬9/7送件 年底公投最多10案

  • 時間:2018-09-05 15:5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以核養綠公投擬9/7送件 年底公投最多10案
國民黨力推「反空污」、「反深澳電廠」、「反核食」公投案第二階段連署已達法定門檻,28日將第二案「反深澳電廠」公投連署書遞交至中選會,中選會派出多名人員分類檢查。
(圖:中央社)
從8月底至今(5日)共有9份公投成案連署書送到中選會,加上「以核養綠」公投預定9月7日送件,年底選舉最多恐高達10個公投案合併投票。不過,中選會多次強調,根據相關法定作業時程,8月底遞件最保險,若9月初送件,要在年底大選成案,將有一定難度,但中選會不會預設立場,一切照程序走。

為了與年底大選合併投票,許多團體自8月底起陸續送交公投案第二階段連署書到中選會,希望能在大選前1個月順利成案。中選會目前已收到9份連署書,包括國民黨在8月27日所提出的反空汙、反深澳電廠、反核食3案;反同團體於8月28日提出的婚姻定義、適齡性平教育、同婚專法3案;還有9月3日遞件的東奧正名公投;以及挺同團體9月4日提出的婚姻平權與性平教育2案。
原本「以核養綠」公投預定募集連署書至9月10日,但因為中選會近來受訪時多次強調,若要綁年底大選,8月底送件最保險,9月初將有難度,若9月10日才送件「非常有可能來不及」,因此,「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暫定提前於9月7日送件。他說:『(原音)當然我們還是會堅持真正的截止日是14號,這是公投法保障人民的權利,可是我們也會做好最壞打算,所以我們禮拜五(7日),我們現在在緊急清點造冊,禮拜五我們會先送達標的一批過去。』
年底大選為11月24日,根據公投法規定,公投若要合併投票,公投案應於選前1個月成案,因此依法須於10月24日前成案,成案前須經過30天的連署名冊查對期以及10天的公告期,前製作業共40天;中選會選前最後一次的委員會議排定為10月16日,將審議完成查對的公投案,以10月16日往前推40天,最晚遞件時間為9月6日。不過,黃士修等人認為依法應該是由成案日10月24日往前推40天,也就是最晚遞件日應為9月14日。
對於黃士修等人要求中選會屆時應加開委員會議,中選會表示,委員會議時間早已排定,除主委、副主委外,其餘委員都是兼任性質,開會必須配合委員們的時間。中選會並強調,對所有案子都一視同仁,不會預設立場,一切照程序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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