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反制中國居住證統戰 民團倡修法帶入兩國論

  • 時間:2018-10-10 17:2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反制中國居住證統戰 民團倡修法帶入兩國論
針對中國的居住證風險,經民連等公民團體倡議修法,建立民主安全機制,將大陸「外國化」(劉玉秋 攝)
針對中國大陸開放台灣人民申辦「居住證」所引發的國安隱憂,經濟民主連合等多個公民團體今天(10日)發表共同聲明及具體修法建議,認為領有中國居住證者應於入境時主動申報,完成雙重國籍登記者,除了不得擔任特定公職外,其餘投票、台灣公民身分等不會因而喪失,但關鍵在於「完成雙重國籍登記」,將大陸「外國化」,藉此向中國傳達強烈的訊息。

中國政府開放台灣人民申領居住證,陸委會擬對申領者設立申報登記制度,甚至限縮公民權,防範中國統戰目的。針對中國居住證所引發的國安隱憂,經濟民主連合、台灣教授協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永社、台權會等5個公民團體10日舉行「不要讓台灣成為克里米亞-中國居住證的風險與因應」論壇,並於會後發表共同聲明與具體修法建議。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邱文聰表示,中國政府推行居住證的目的,就是要從內部瓦解台灣的民主共同體,以中國國民身分取代台灣國民身分,進而瓦解台灣的主權邊界。
而面對中國以台灣人民為載體,以旅中台灣人民所造成的主權侵犯,經民連等團體認為應該採取「對中國強硬、對人民柔軟」的防禦機制。他們建議在法制上,應對領有居住證的台灣居民在入境時建立主動申報機制,經合法申報並完成「雙重國籍登記者」,除了不得擔任特定公職外,其他國民權利原則上不予限制,戶籍資格、健保等社會權也不會因此喪失。
不過,若領有「中國居住證」但未完成申報及「雙重國籍登記者」,則不得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民投票及服軍職、公職等權利。同時,領有居住證外,還進一步領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設有中國戶籍、累積持有居住證達10年者,應取消其台灣公民身分。
經民連召集人賴中強強調,相關修法建議不能簡化為「只要申報就能繼續享有投票等公民權」,關鍵在於要完成「雙重國籍登記」,將大陸「外國化」。賴中強說:『(原音)面對中國的種種措施,我們要主動因應,我們必須向中國傳遞清楚的訊息,中國今天這樣的措施,要把台灣內地化,我們就要把大陸外國化,透過這樣的立法措施,向中國傳遞強烈而清楚的訊息。』
台教會會長林秀幸也說,希望藉此修法宣示主權,「兩國論」才是必要充分的條件,除了防禦外,更帶有積極的面向。
公民團體並強烈要求政府應採取有效措施,向國際社會嚴正說明立場,杜絕日後中國的任何口實。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