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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提草案處理核廢 要求政院也提版本

  • 時間:2018-12-04 10: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時力提草案處理核廢 要求政院也提版本
黃國昌(左)表示,行政部門應該提出相對應的核廢處理法案。(劉品希 攝)

為了處理核廢料問題,時代力量黨團今天(4日)舉行記者會,提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要求成立隸屬行政院的獨立機關「核廢管理委員會」,統籌相關事務,並納入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機制,他們也呼籲行政部門應提出相對應的草案積極回應。

時代力量黨團4日上午舉行記者會,立委黃國昌表示,台灣核廢料最終處置遙遙無期,台電之前所提的最終處置方案與時程至今根本無法如期完成,導致既有的核一、核二、核三廠核廢料不斷擱置,更不要提堆放在蘭嶼的歷屆核廢料。

黃國昌指出,他們從立法院這屆第一會期就不斷主張先建立核廢料中期儲存場,同時再研議最終處置,因此,時代力量黨團提出「放射性廢棄物管理條例草案」,明定成立隸屬於行政院的獨立機關「核廢管理委員會」,統籌相關事務,委員會設置7名委員,主任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交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草案也明確規範至少有一名原住民代表。

此外,草案也明定成立「放射性廢棄物選址委員會(選址會)」,以客觀、專業的標準進行核廢選址,先依據地質環境、社會經濟條件等初選,選出10個潛在場址進入複選,複選階段則納入公民團體、在地居民代表、原住民族代表等一般民眾的參與,之後再就前三順位場址進行公投,公投範圍為場址所在地半徑30公里所及的區域。

黃國昌表示,目前行政單位針對核廢管理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授權,根本是在黑箱中尋找場址,他們要求行政院也應提出相對應的草案,嚴肅面對核廢處理的問題。他說:『(原音)現在在黑箱當中,透過行政規則的層次,他們在尋找的場址,等到有一天突然公布了,大家能夠接受嗎?這是為什麼我們在第一會期開始的時候就不斷呼籲政府必須要正視、必須要面對這樣的課題。那在這一部核廢管理法的草案提出來以後,我們在這邊也公開呼籲行政部門,核廢到底要怎麼處理,你們是不是也要負責任的提出一個相對應的法案。』

黨團總召徐永明指出,行政部門與台電想讓既有的3個核電廠變成3個核廢料場,這非常荒謬,他希望時代力量黨團提出草案後,各方能有積極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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