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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BT團體參與大馬婦女節遊行 部長譴責

  • 時間:2019-03-10 16:15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LGBT團體參與大馬婦女節遊行 部長譴責
LGBT。(示意圖 / 翻攝自Pexels.com)

對於LGBT(男女同志、雙性戀及跨性別者)團體出現在馬來西亞婦女團體9日的國際婦女節(International Women's Day)遊行活動,監督宗教事務的大馬首相署部長慕查希(Mujahid Yusof Rawa)發文斥責LGBT團體的行為,並指控他們「濫用民主空間」。

根據媒體報導,數百人9日走上首都吉隆坡街道遊行,要求給予婦女更大的權利。

然而慕查希對LGBT團體的譴責,引發外界關注穆斯林為主體的大馬社會,對LGBT社群逐漸升高的迫害。在大馬,雞姦與其他同性間的性行為皆屬違法。

大馬首相馬哈地(Mahathir Mohamad)去年9月曾經表示,大馬無法接受同性婚姻或是LGBT團體的權利。慕查希先前也表示,大馬政府不承認LGBT人士的慣常做法具有合法性。

慕查希9日晚間在他的臉書(Facebook)帳戶發文表示:「我對某些團體的行為相當震驚…濫用民主空間以捍衛從伊斯蘭的觀點來看,錯誤百出的事情。」

除了慕查希,部份大馬政黨也譴責LGBT團體出現國際婦女節的活動,包括保守派政黨─馬來西亞伊斯蘭黨(Parti Se-Islam Malaysia,簡稱伊斯蘭黨PAS),以及統治大馬長達60年的「巫統」(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 UMNO)。「巫統」在去年5月的大選遭到馬哈地領導的聯盟推翻。

此外,主辦遊行的單位今天(10日)表示,他們不滿大馬政府與政黨將目光焦點放在LGBT團體出現於遊行活動上,忽略遊行團體的重要訴求,例如調高最低薪資、禁止童婚,終止父權制(patriarchy),以及結束基於性別與性取向的暴力行為。

慕查希去年因為下令將2名LGBT活躍人士的肖像,從一處藝術展覽中撤走,遭到維權人士和執政黨國會議會的抨擊。

至於大馬近年發生與LGBT人權有關的最嚴重事件,就是去年9月發生在大馬東部保守的丁加奴州(Terengganu),2名女同性戀者因為違反嚴格的伊斯蘭律法,遭判「意圖進行同性性交」的罪名而被施以鞭刑。

大馬法律認定口交與肛交違反自然性行為,民法規定若是違法,最高可被判刑20年,並對違法者施以鞭刑與罰款。不過,實際執法的情形很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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