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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提修法 拒檢逃逸當場沒入車輛

  • 時間:2019-05-10 11:2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舲
綠委提修法 拒檢逃逸當場沒入車輛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中)、趙天麟(右)舉行「拒檢逃逸,家破人亡;反酒駕、擋毒駕,遇檢不停該下降」記者會。(鄭舲攝)

拒檢逃逸事件不斷發生,成為道路街頭一顆不定時炸彈,民進黨立委何志偉、趙天麟今天(10日)舉行記者會,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期盼透過加重罰鍰與吊銷駕照、得當場移置保管汽車等配套措施,遏阻遇檢不停的違規情形。

近期媒體報導多起拒檢逃逸案件造成無辜用路人重傷,何志偉指出,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統計,今年到三月為止已經有2509件,平均每天有28件,是近三年新高。因此他提出道交條例修法,除了將罰鍰提高,累犯者可罰12萬,同時新增得當場移置保管汽車的規定,給第一線執勤警察更多權力。

出席記者會的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李昭賢表示,交通部非常樂見、也支持立委提出的修法方向,不過由於現行條文已經有相關罰則,建議修法時可以一併考量配套處理。李昭賢:『(原音)拒檢肇事致死或重傷吊銷駕照不得考領這個部分,其實我們在處罰條例61條是有規範的,而且他的罰鍰額度比較高,是9萬到15萬,原則上我們是建議這個部分因為61條已經有訂,所以不需要在60條重複追訂。沒入的部分也延續,因爲他的前提是在肇事致死或重傷這樣的前提下把車輛沒入,這樣的情節可能規範在61條,比較符合法制的體例。』

警政署也提到,道交條例在去年上半年有修正過一次,施行後對於民眾遇到警察攔檢時要注意的事項加強宣導,但改善情況不是相當好。對於立委提出加重處罰與沒入車輛等相關配套,警政署都表贊同,執行細節在修法時也會再配合交通部調整。

趙天麟表示,除了酒駕,毒駕防治也是重點,近年因持有與販賣毒品犯罪案例不斷上升,使得毒駕狀況層出不窮,一年約有3,500件,因此有必要藉由修法增加犯罪者拒檢逃逸的經濟和時間成本,避免違規情形持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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