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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方向出爐 周四送院會即可定案

  • 時間:2024-03-04 17:4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交通違規「微罪不記點」方向出爐 周四送院會即可定案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4日在邀集路權團體和職業駕駛公工會,討論去年6月底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新制,將調整為「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修法方向後,說明本周四將送行政院審議的修法方向。(吳琍君攝)

交通部今天(4日)邀集路權團體和職業駕駛公工會,討論去年6月底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新制,將調整為「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的修法方向。會後,交通部也說明本周四將送行政院審議的修法方向,同時說明未來如何打造完善的道路交通環境。

交通部4日針對道路交通管理新制,邀集相關路權團體和職業駕駛工公會討論「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法方向。

會後,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司長林福山受訪表示,大家經過溝通,都理解這是在相關道路環境無法提供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前,交通部為兼顧道安和民怨,不得已採取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下的「微罪不記點、也不開放民眾檢舉」,預計7日就會送行政院會審議。

至於修法的重點,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方面,除了限縮民眾檢舉罰鍰1,200元以下的違規行為外,為防止現行產生「記點黃牛」的現象,將回復以往當場攔檢才記點;第三則是現行一年記6點以上,可自費講習扣抵點數2點,但一年以一次為限,未來也將修正為一年可扣抵兩次,最高折抵4點。不過修正內容通過行政院會後,仍將送立法院審議。

至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裁罰基準及細則」則屬交通部和內政部的行政法規,無須經立法院即可修正執行。林福山說:『(原音)檢討現行裁罰細則第2條,這個最高罰鍰上限(新台幣)1,200元以下,相關輕微違規項目而有被納入記點的檢討。這個最主要的部分就是說「違規臨時停車」跟「違規停車」有被納入記點的部分,但是我要特別強調,「並排違規停車」那個是處罰2,400元,並不在這個範圍,因為違規臨時停車是(裁罰)300-600,那違規停車扣掉並排違規停車的部分,都是600-1,200。』

此外,由於完善的道路交通環境,須先完備道路設計規範並提供道路合理的臨停和停車空間,因此交通部也將針對這兩大課題,每2個月邀集2個縣市、但以直轄市優先,來討論上半年達成10%的合理臨停及停車空間,同時每3個月公布各縣市執行進度;針對道路系統設計規範及行人保護設施也將於6月底前,邀集民間團體召開第一次會議研商,並訂出未來定期參與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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