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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同意權不是過水 民團籲立院嚴審大法官

  • 時間:2019-06-13 12:4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舲
人事同意權不是過水 民團籲立院嚴審大法官
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舉行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嚴審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鄭舲攝)

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13個團體組成的「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今天(13日)舉行記者會,抗議立法院未給予社會大眾一個月以上的時間,對總統提名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表示意見,就急於在臨時會倉促完成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聯盟呼籲立法院延後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的審理,並建立完善的審查程序,堅守大法官適任與否的最後防線。

蔡英文總統上月底提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楊惠欽、考選部長蔡宗珍、台大法律系教授謝銘洋與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為大法官被提名人,銜接9月30日將卸任的4位大法官。立法院預計6月17日開始臨時會,將優先處理大法官人事同意權。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指出,蔡總統5月27日提名4名大法官人選後,民間監督大法官人選聯盟就呼籲立法院要給社會大眾一個月以上的時間表示意見,讓立委能搜集足夠資訊妥適審議,但立法院若在6月17日臨時會開始審查大法官,距離總統提名只有3周,過程太過倉促草率。張宏林:『(原音)他從5月27號提出,照正常狀況來講,如果我們還放寬,不算正式送到立法院的時間,我們都把他算到至少要在6月27號,才符合他們原來的精神,可我們現在看起來,有可能會更早的時間,就會在6月中的臨時會來討論通過,我們認為這是非常不負責任,也跟他們自己原來的精神是非常牴觸的部分。』

張宏林也提到,2016年審議大法官被提名人時,立法院曾召開2次公聽會,但幾乎沒有立委全程參與,專家學者的意見無法被充分參考,讓公聽會徒具形式。因此,聯盟認為立法院應將公聽會改為聽證會,要求被提名人列席回覆學者專家的提問,提升審查的品質及效益,聽證會產出的報告也可作為立委表決時的依據。

另外,聯盟5月底召開記者會時,宣告籌組評鑑委員會,對4位被提名人提出17道問題,涵蓋性別、言論與新聞自由、轉型正義、被害人保護、司法改革、環境與居住正義等憲政議題,呼籲4位大法官被提名人詳實回覆,以利評鑑委員會進行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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