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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事件法明年上路 調解委員、法官本月完成遴選

  • 時間:2019-08-27 17:3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勞動事件法明年上路 調解委員、法官本月完成遴選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說明為因應「勞動事件法」施行的各項籌備工作。(歐陽夢萍 攝)

「勞動事件法」將在明年開始施行,司法院今天(27日)說明籌備進度。除了13部子法的研修外,勞動調解委員在本月完成遴選,將展開研習;勞動法庭設置與事務分配也在8月完成,下半年則將加強新制的宣導。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表示,司法院會做好周全的準備,讓勞動事件法在明年順利上路。

為了保障勞工在勞資爭議訴訟事件的權益,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事件法」後,經總統在去年12月5日公布,公告將於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司法院27日說明相關籌備工作。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指出,相關籌備工作分為三大主軸,分別是子法的研訂、勞動調解委員的遴聘及研習、勞動專業法庭的設置與勞動法庭法官的事務分配,以及軟硬體、經費的配合。

為配合勞動事件法的施行,司法院共研修了13項子法,其中較重要的包括勞動事件法施行細則、勞動事件審理細則及地方法院設置勞動調解委員辦法。勞動調解委員的遴選工作也將在8月底完成,9月開始進行研習。勞動專業法庭法官也將隨這次大調動提前就定位。李國增:『(原音)因為明天是大調動的調動日,我們在8月份就有請他們預先,就是說雖然明年1月1日才需要開始施行,可是你可以事先做準備,現在大部分的法院都在這次調動的時候就讓勞動專業法庭到位了,法官就到位了,只是他名稱還沒有改,但是他基本上就已經...明年1月1日要運作的勞動專業法庭通常是明天開始就開始就定位。』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則表示,過去對於勞動事件紛爭是按照一般民事訴訟處理,沒有針對勞動事件的特殊性設計,這次改變了過去許多審理原則及觀念,並藉由子法訂立相關審理規則。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司法院會做好周全的準備,讓「勞動事件法」明年順利上路。(歐陽夢萍 攝)

他並指出,勞動調解委員是由勞方與資方推出,各有立場,所以必須有新的觀念,因此,調解委員遴選、講習的重要性絲毫不低於法官。呂太郎:『(原音)這些委員雖然是由勞方、資方所不同的立場者推薦出來,但是最後是要達成能夠調解為目標,所以他們還是要在小異當中尋求大同,也就是說雖然立場不同,但是也需要著眼於最終勞資紛爭的解決, 所以這很多新的觀念是要的。』

呂太郎表示,勞動事件法是司改中最令各界有感的一部法,也因此,各界對這部法的順利上路充滿高度期待,司法院一定要做好周全的準備,讓這部新制明年1月1日順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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