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懸浮微粒(PM10)議題,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今天(9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目前管制PM10的標準,是世界衛生組織規定標準的3倍,台灣的標準也「慘輸拉丁美洲和亞洲等地30餘國」,該聯盟呼籲立委善盡職責,修法讓台灣的PM10標準與世衛組織一致,才能保護國人健康。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理事長葉光芃表示,台灣現行PM10標準值的年均值65微克/立方米、日均值125微克/立方米,是在1999年訂定,至今20年來從未修正,已遠遠落後拉美與亞洲地區30餘國。
葉光芃指出,台灣管制PM10過於寬鬆,訂定的標準等於沒有標準,呼籲政府單位重視,立委也應善盡職責,修法將PM10的標準與世衛組織一致,他說:『(原音)PM10我們的年均值是65,世界衛生組織20,所以我們達標有沒有用?你達標安全嗎?這個達標會讓人認為這個達標沒事了。』
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PM10「年均值」不能高過20微克/立方米,「日均值」不可超過50微克/立方米;環保署在今年有提出空品標準修正草案,將「年均值」修訂為50微克/立方米,與世衛組織的20微克/立方米相比,葉光芃認為還是落後一大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