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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律師法 杜絕不適任法官轉任律師

  • 時間:2019-12-13 18:4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舲
立院三讀律師法 杜絕不適任法官轉任律師
立法院會13日三讀修正通過「律師法」。(圖擷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會今天(13日)三讀修正通過「律師法」,強化律師倫理以淘汰不適任律師,修法重點包括明文限制不適任司法官轉任律師、全國律師聯合會理監事和會員代表由全體會員直選產生、以及減少律師執業障礙,修法後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等,建立完善律師制度。

為建立完善律師制度,強化律師職業倫理以淘汰不適任律師,實現律師執業自由化及地方公會單一會籍化,法務部成立「律師法研究修正會」,推動律師法修法工作。行政院今年4月提出「律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歷經委員會審查及4次朝野協商,13日終於順利三讀通過。

參與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周春米指出,律師法完成三讀,對全國律師而言是歷史時刻。律師法自民國30年制定以來,經過幾次微幅修正,現行條文已明顯不符實際需要,本次修法重點包括杜絕重大犯罪者轉任律師管道、修正律師入會制度及全國律師聯合會組織改制等。周春米:『(原音)同時也明定律師的公益使命,強化律師專業提升及律師倫理,透過建置律師懲戒決議書查詢系統,讓民眾在委任律師時,能獲取更充分資訊。』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也表示,紛擾9年、三進三出立法院的律師法終於三讀通過,讓司法改革最後一塊拼圖得以拼上,為了讓律師能發揮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以及促進民主法治的使命,本次全面修改律師法,改革全國律師聯合會,為發揮更大功能民主化,理事長、理監事及會員代表由律師會員直選產生。

同時,為保障人民權利,修法阻絕不適任法官轉任律師、加強不適任律師懲戒與淘汰制度,並建立律師在職進修與專業分科制度,讓律師更專業化,以符合現代社會需求,保障委任當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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