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今天(25日)第三度針對台中火力發電廠生煤使用超量問題開罰,台中市政府宣布,廢止二張中火第二及第三號機組燃煤許可證。
市府表示,中火生煤用量已於11月27日超過1104萬公噸上限,違反台中市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規定,經12月3日、12月14日兩次限期改善,市府於12月23日再度複查,中火仍繼續超量使用生煤,違規情節重大,對於台電無視法令規定,市府三度開罰,捍衛市民健康。
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生煤管制條例這部法律已經在2016年1月通過生效,有4年的緩衝期,中火卻依然違法超標,持續超量燃煤,身為百分之百國營事業,知法犯法,尤其不應該!為了確實執法、維護民眾的健康和權益「台中市政府別無選擇、必須依法行政,廢止中火兩部機組操作許可證」。
盧秀燕說,中火是全國最大發電廠,過去數十年來,發電貢獻度也最大,不讓中火減煤,實在沒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