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台中火力發電廠2號機24日晚間點火加入供電行列,台中市政府前往稽查後,認定台電違反空污法沒有操作許可證,當場勒令停工,今天(25日)稽查若未停工,將移送檢方調查。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副局長陳宏益24日晚間9時40分,率隊前往台中火力發電廠稽查,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經稽查2號機確實已啟用,且爐溫已達攝氏260多度,確定違反空污法沒有操作許可證,可依法開罰新台幣10萬至2000萬元,並要求立即停工。
陳宏益指出,稽查紀錄單中也告知,如果不立即停工,會將負責人依空污法移送法辦,負責人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他說明,稽查過程中發現工作人員都已就位且進行操作,執行一般正常啟爐程序,起爐時會先噴注柴油,讓鍋爐溫度慢慢上升,當溫度達到攝氏400到500度之間再燒煤,雖然稽查時還沒開始燒煤,但已違反空污法,沒有許可證就開始動工,25日上午會將裁罰的公文送到中火,下午會再派員稽查是否停工。
台中市政府去年12月25日,廢止台中電廠第2、3號機許可證,環保署在今年2月25日撤銷廢止的行政處分。台電表示,中火第2、3號機目前回歸「許可證展延審查」狀態,審查期間,這二部機組還是可以依法啟動發電。
針對24日最高用電量再創今年新高,台電表示,為因應夏季用電尖峰來臨,以及大學指考穩定供電需求,台中電廠2號機24日晚間7時點火加入供電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