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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所得門檻 租金補貼新制12萬戶受惠

  • 時間:2020-02-15 10:5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放寬所得門檻 租金補貼新制12萬戶受惠
為減輕廣大租屋族的負擔,蔡英文總統去年底宣示將擴大實施租金補貼,內政部近日已陸續預告相關草案。(蕭照平攝)

蔡英文總統去年底宣示今年將擴大辦理租金補貼,內政部營建署近日已陸續預告相關草案,除了補助戶數由6萬戶加倍為12萬戶,所得限制也從現行最低生活費1.5倍放寬為2.5倍,新制預計今年7月上路。

為減輕廣大租屋族的負擔,蔡英文總統去年底宣示將擴大實施租金補貼,內政部近日已陸續預告相關草案,除了增加補助對象,由一般戶擴大納入單身、婚育青年,補助戶數由6萬戶加倍為12萬戶;另外,也放寬所得門檻,由每人每月所得不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提高為2.5倍,讓更多人可以符合申請條件。營建署副署長陳繼鳴說:『(原音)對於原來的所得水準,我們也考慮調高,因為配合整個實際上的狀況,我們也把最低生活費當初規定的1.5倍的水準提高到2.5倍,這樣子,搭配剛剛講的擴大的戶數,就可以讓更多的人來適用這樣的申請條件。』

這次修法也一併放寬動產限額,從現行比照中低收入戶的標準,放寬為中低收入戶的2倍。以台北市為例,若要申請租金補貼,每人每月所得門檻將由新台幣2萬4,870元大幅放寬為4萬2,513元,動產限額則由15萬調高為30萬。至於高雄市,每人每月所得門檻由1萬9,649元放寬為3萬2,748元,動產限額翻倍為22萬5千元。

另外,現行租金補貼要求申請人的戶籍地必須與租屋地相同縣市,這次修法也刪除這項規定,以「租屋事實」為主要認定依據,不限制設籍,讓到外地工作、租屋的民眾更容易申請到補貼。

現行租金補貼在每年7、8月間辦理,民眾若錯過申請就要再等一年,陳繼鳴表示,營建署將改為一年有兩次的申請機會,除了7、8月,也將開放年初2、3月受理申請,相關法案近期也已預告修正,預計今年7月就可適用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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