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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發遺囑一審判有效 張國煒獨得逾百億

  • 時間:2020-03-18 12:5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張榮發遺囑一審判有效 張國煒獨得逾百億
星宇航空創辦人、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圖:中央社檔案照片)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2016年過世後,留下遺囑將遺產留給二房兒子張國煒。大房兒子張國政提起遺囑無效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張榮發遺囑有效,判決駁回,張國煒可分得約新台幣140億餘元。可上訴。

鏡週刊報導,張榮發於2016年過世後,留下遺囑,提及「本人之存款及股票,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願眾子女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

大房三子張國政認為,張榮發於2014年12月間製作的密封遺囑並非由張榮發親自簽名,張榮發也未指定二人以上見證人,且未向公證人陳述自己的遺囑等,對張國煒向台北地院提出確認遺囑無效之訴。

張國煒則主張,依醫療資訊及就醫紀錄,張榮發當時所作成的遺囑有遺囑能力,且遺囑是張榮發在公證人面前作成,筆跡經過調查局鑑定為真,由此證明遺囑合法有效。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調閱張榮發的就醫紀錄,並約談製作遺囑、遺囑公證時的在場人士,認定張榮發當時具備相當的口語表述能力,持筆簽名時也無明顯障礙,簽名經調查局鑑定為真,所以張榮發的遺囑具遺囑能力。

法院調查,張榮發於製作遺囑時,有包括柯麗卿、吳界源、戴錦銓等見證人、公證人楊昭國等人在場,公證人有向張榮發確認真意,法院認為張榮發遺囑已具備遺囑要件,因此判決「原告之訴駁回」。

根據週刊統計,張榮發遺產須分給其他繼承人的扣除特留分後,張國煒可分得約新台幣140億餘元。

在遺產稅部分,據了解,因繼承人對國稅局核定有不同意見,現已進入訴願程序;台北國稅局則回應,不便對個案發表意見。

外界以公開資訊推估,張榮發名下遺產約新台幣530億元,國稅局最終核定遺產為240億元,適用稅額10%,因繼承人對國稅局核定結果有疑義,因此尚未完稅,遺產無法進行分割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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