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民眾黨提案修正災防法 落實預算移緩濟急監督機制

  • 時間:2020-04-06 17: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民眾黨提案修正災防法 落實預算移緩濟急監督機制
台灣民眾黨質疑,「災害防救法」中的移緩濟急原則,雖然賦予各級政府緊急調整預算的權力,但立法機關卻無法監督預算調整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圖:台灣民眾黨臉書)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政府追加特別預算用於防疫、紓困,各級政府也可依「災害防救法」中移緩濟急條款,彈性調整預算以支應災害應變措施。不過,台灣民眾黨質疑,各級政府雖有緊急調整預算之權力,但立法機關卻無法監督預算使用的成效,民眾黨因此提出「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要求相關預算調整內容應於3個內向立院提出報告,以落實監督。

武漢肺炎疫情嚴峻,造成的經濟衝擊層面擴大,立法院除了通過特別預算用於防疫、紓困與推動後續振興外,各級政府也可依照「災害防救法」中的移緩濟急原則,若出現不敷支應災害發生之應變措施及災後復建重建所需情形時,預算資源可跨機關、跨計畫及跨用途別科目支用。

不過,台灣民眾黨質疑,「災害防救法」中的移緩濟急原則,雖然賦予各級政府緊急調整預算的權力,但立法機關卻無法監督預算調整的必要性與合理性。因此,民眾黨黨團幹事長高虹安表示,民眾黨已提出「災害防救法修正草案」,針對各級政府因災害防救所需提出的預算變更,應於調整預算3個月將預算後續處理與評估,擬具報告送交立法機關,落實預算監督。高虹安說:『(原音)原本的災害防救法並沒有讓移緩濟急支應的預算、不受預算法限制,我們回頭檢視災害防救法第43條規定,希望預算調整過後的3個月後,需要向立法院提出預算調整的執行報告,這樣的修法比較符合分立的原則,立院能夠施行監督之責。』

對於民眾黨提出修法,盼加強各部會預算移緩濟急的監督效力,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認為,災防法的預算本質是緊急、急迫的預算,本來就保留彈性,但針對移緩濟急的挪用部分,審計單位都會檢視決算執行過程,立院有要求審計單位要定期提出報告,他認為相關預算編制交由審計單位檢視即可。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則說,他贊同立院應加強預算執行的監督,但是否要修「災害防救法」可再討論,他認為立法院在處理紓困特別預算時,透過主決議要求各部會就所挪用的預算項目報立院備查,比較能落實監督。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