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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參審陪審併行違反平等原則 不可行

  • 時間:2020-07-02 15: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司法院:參審陪審併行違反平等原則 不可行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表示,參審、陪審併行將違反平等原則,也增加民眾的負擔,司法院認為不可行。(歐陽夢萍 攝)

司法院提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推動國民法官制,但在野黨及民間團體呼籲參審、陪審併行。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今天(2日)表示,兩制併行將違反平等原則。司法院也拿出在模擬法庭所做的調查數據,顯示有近9成5的民眾希望法官在場討論,超過8成4表示不會因為法官在場便不敢主張自己的意見。

立法院臨時會將處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推動「國民法官」制,但在野黨及一些民間團體主張參審、陪審併行,並在立法院外靜坐,表達訴求。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2日受訪時表示,經審慎評估後,認為陪審、參審併行窒礙難行。他指出,若採用兩制併行,國民除了要學習國民法官制度,又要學習陪審,會造成非常大的負擔;更重要的是違反平等原則。林輝煌:『(原音)兩個人去共同殺人,情節完全一樣,一個選陪審、一個選參審。兩人選取不同的制度來審判,結果不一樣,比如說一個有罪、一個竟然無罪;然後即使兩個都有罪,竟然一個判死刑、一個判無期徒刑,這個就違反平等原則。』

除了定罪或量刑可能不同外,司法院指出,陪審及參審對於判決是否說明理由、能否提起上訴等規定也都不同,犯行相同的被告會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程序保障,將失去正當性及合理性;另外,被告若被判決較重刑責,也只會認為是自己「選錯了」,而不是真正信服判決結果,絕對無助於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中,「參審陪審併行」就是最不受支持的方案,而國民法官制度才是我國現階段推行國民參與審判模式最適合、最穩健的選擇。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也指出,現在不是法官不夠專業,而是希望審判及判決能引進多元的國民法律感情,讓各行各業的專業都能進到審判過程中,豐富判決的視野與結果,也讓判決能顧及到全民多元的價值觀。她認為,採用法官與人民合審、合判,將可透過對話式司法,讓彼此相互影響,也讓法官了解人民的價值觀,將有助於他對於其他案件的審判。

司法院也提出2017年底至2018年間在模擬法庭現場調查的數據,顯示有94.9%的民眾希望法官在場討論、82.7%認為與法官討論非常有助於評議的進行、84.4%的民眾表示不會因法官在場就不敢主張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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