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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未赴美查廠 陳時中:應保持彈性 若沒查廠必有行政作為及責任

  • 時間:2020-10-29 17: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遲未赴美查廠 陳時中:應保持彈性 若沒查廠必有行政作為及責任
針對開放美國萊豬,蔣萬安追陳時中何時赴美查廠。(劉品希 攝)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29日)審查開放美豬相關行政命令,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質疑衛福部遲未依法赴美查廠,不應趕在明年1月1日開放,否則就是違法。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衛福部持續溝通中,但他認為應保持彈性,若法通過後,行政部門仍未完成查廠,必然會有一些行政作為或政治責任。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9日審查攸關美豬開放共8項行政命令,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在逐案發言時指出,根據食安法第4條規定,針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衛福部應召開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但衛福部卻違法,在9月4日所召開的是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

蔣萬安也指出,根據衛福部送入立法院修正的「進口牛肉檢疫及查驗作業程序」行政命令,政府開放含萊克多巴胺的美豬進口前,應由食藥署邀防檢局組團赴輸出國進行系統性實地查核,否則就是違法,他並追問究竟何時要去。陳時中表示,礙於疫情,美國許多肉品工廠剛復工,美方擔心疫情交叉感染,因此衛福部還在持續溝通。

蔣萬安強調,既然無法依法完成查廠,明年1月1日就不該開放;陳時中則認為應該要保持彈性。他說:『(原音)(蔣萬安:如果這些法律要求的程序,你都沒有做到,就不應該1月1號開放,是這樣嘛,部長。)我是認為,還是要保持一個彈性。(蔣萬安:什麼彈性啊?違法的彈性嗎?)沒有,我說法通過,那我們就必然要照著法做嘛,那如果沒有照著法做,那必然有一些行政的作為,或行政的、政治的責任在,這是一定的嘛。』

此外,蔣萬安表示,立法院在2012年通過兩項附帶決議,嚴禁30月齡以上牛隻之牛肉及其相關製品進口,以及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訂定範圍以牛肉為限,不得包括豬肉及豬內臟,這兩項附帶決議至今仍有效,但衛福部卻藐視立院。陳時中則說,因為如此,所以才需要發布新的行政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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