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法務部研議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 規範歧視定義與救濟途徑

  • 時間:2020-11-17 15:5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法務部研議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 規範歧視定義與救濟途徑
法制司副司長王全成(中)說明法務部人權業務重點工作現況,包括研擬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圖:中央社)

為提升對人權的保護,法務部研議制定綜合性之反歧視法並提出草案,內容規範所謂直接歧視或間接歧視的定義及救濟途徑,行政院正召開相關會議,進行法制作業。

行政院在6月已發表「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並計劃在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提出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王全成表示,法務部正進行「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的前置作業,目前暫定在明年3月22日至26日邀請來自亞洲、歐洲、美洲及大洋洲共10位國際委員來台審查。

另外,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的國際審查委員、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及民間團體均建議制定國家人權行動計畫,以解決人權政策缺乏整體指導綱領及全面策略思維的情況。法務部擔任幕僚機關,已向行政機關、民間團體蒐集相關議題,目前由行政院召集相關部會討論研商。

法務部並說明在第三次國家報告期間所推動的人權事務,除了制定「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以落實同性婚姻的人權保障、完備通姦除罪化的相關法制程序外,也研議制定綜合性反歧視法(平等法)。

王全成指出,相關綜合反歧視法規現散布在各法律當中,由不同權責機關主管,法務部依照行政院指示,研議能否制定綜合性的反歧視法,並已提出平等法草案,由行政院進行法制作業。王全成:『(原音)法務部經過討論以後,委託研究,在108年6月完成報告,提出一個平等法草案,內容規範相關所謂直接歧視或間接歧視的定義,也規範有關申訴、異議、申請審議、訴願等等救濟途徑,因為涉及各部會業務,由行政院繼續在法制作業當中。』

另外,法務部也在評估是否要研修刑法,將規範酷刑罪刑法第125、126條的行為主體擴大,納入第一線的警察人員;並將行為類型增加濫權拘提、不法取證,以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關於酷刑的相關規範,但目前仍在尋求各界共識,尚未送到行政院審議。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