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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想婚族注意!內政部:連假前3天可指定登記日

  • 時間:2021-02-04 12: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春節想婚族注意!內政部:連假前3天可指定登記日
春節想結婚,內政部:連假前3天可指定登記日。(檔案照片/新北市政府提供)

想在春節連假結婚的新人注意了!內政部提醒,2月10日至16日春節連假期間,如果想登記結婚,可提早3個辦公日,於2月5日、8日及9日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期。

內政部表示,結婚登記日不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的辦公日,結婚登記除了由當事人於登記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外,可於結婚登記日前3天,親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會再依指定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內政部指出,去年春節7天連假期間共有388對新人結婚,其中以除夕前一天128對為最多;其次為大年初一80對;第三為除夕76對。內政部特別提醒,想在今年春節連假期間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請提前於今年2月5日、8日及9日,向戶政事務所「指定」結婚登記日。

另外,新人若無法提前3天辦理,而想要在連假期間親自到戶所登記結婚,將由各地方政府衡酌是否開放民眾預約受理現場登記,請新人記得先致電洽詢欲前往的地方政府或戶政事務所,了解連假期間是否受理預約結婚登記,以免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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