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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民法官制 檢察官勤練口語與肢體

  • 時間:2021-04-28 17:5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因應國民法官制 檢察官勤練口語與肢體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鄧巧羚28日表示,為因應國民法官法將在2023年上路,檢察官也展開相關準備。(歐陽夢萍 攝)

距離國民法官法上路已不到2年時間,檢察官未來在法庭上面對的將不只是職業法官,還有一般民眾擔任的國民法官。因此,法務部特別辦理一系列課程,從口語調整到肢體訓練,要讓檢察官更貼近民眾,爭取國民法官的理解與支持。

國民法官制將在2023年1月1日上路,面對這個重大的變革,偵查追訴犯罪並擔任公訴人的檢察官也積極準備。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鄧巧羚28日表示,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後,與過去不同的是,國民法官不像職業法官,檢察官不能以法律語言說明,必須要讓國民法官能夠理解,同時也要避免過於冗長的程序或表達,要顧及國民法官能否專注在對於證據的理解;此外,國民法官在經過審判程序、進入評議室後,未必能記得所有在法庭上看到的證據,所以檢察官必須要有新的思維。

鄧巧羚指出,為了因應新制上路,檢察官先要熟悉所有規範,更重要的是,面對國民法官,檢察官要學習如何說一個生動的故事,為此,檢察司特地辦理相關課程,要讓檢察官從口語到肢體都要有所改變。鄧巧羚:『(原音)這邊有一個全身的直立鏡,老師特別請地檢署準備這個,老師會出一些主題,檢察官就會對著直立鏡來闡述老師所說的主題,包括眼神、語速、聲調,還包括那個斷句,老師會給予很多的指導,這個以後在法庭上都是非常的實用。包括我們跟國民法官怎麼做眼神的交流、肢體要怎麼擺才可以比較自然。』

鄧巧羚並表示,檢察官比較著重犯罪事實,但透過模擬法庭的經驗,發現國民法官比較在意犯罪動機、被告與告訴人的關係,所以檢察官在偵查時就必須調查清楚;另外就是被告精神狀態的調查。她指出,去年的殺警案被判無罪引發爭議,因此檢察司也特別提醒檢察官,若被告以精神狀態抗辯,必須偵查中就調查清楚,不要讓殺人案件到了國民法官法庭後,出現可能沒有精神障礙卻被判無罪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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