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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人尋求台灣庇護 人權團體無「法」協助

  • 時間:2021-06-18 10:0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詹婉如
緬甸人尋求台灣庇護 人權團體無「法」協助
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倡議專員林姝函。(林姝函提供)

6月20日世界難民日將至,台灣人權促進會統計,2013年至今,曾協助近50位、分別來自12個國家的外籍人士;近期,緬甸爆發軍事政變,使過去半年來自緬甸的求救個案明顯增加,但由於台灣仍無難民法與完整庇護制度,人權團體能提供的協助極為有限。

緬甸人求援 台灣人權團體忍痛勸退

「自己也覺得還蠻傷心的,我們在接到很多個案的時候,最終是一種要勸退他的態度。」台灣人權促進會難民倡議專員林姝函18日接受央廣「早安台灣」訪問時,談到在第一線工作時的感慨。

林姝函說,緬甸爆發軍事政變後,台權會收到數封尋求庇護信件,她透露,其中一位是海外緬甸人,他過去曾發表反軍政府言論,回緬甸恐面臨生命危險;另一位透過中間團體轉介,該個案曾是翁山蘇姬政府執政下的公務員,擔心自己隨時會被軍政府強制要求返國。

從台權會近期協助的案件中,林姝函觀察,緬甸軍事政變爆發至今,向台灣尋求協助的個案增加不少。

身在海外 仍隨時擔心遭受威脅

這些緬甸個案已在海外,為何仍需擔心?林姝函解釋,台權會在協助難民庇護時,曾遇過極權國家政府為打壓所謂的海外異議份子,施以註銷護照手段,或者,有些個案因護照逐漸過期,使他們不能前往他國尋求庇護,也無法更新現有合法的居留證;另外,具公務員身分、派駐海外使館者,也面臨在要求下,不得不返國的風險。

林姝函感嘆,目前台灣沒有難民法,所以在接獲庇護尋求時,都會誠實地跟對方說,法規上無辦法提供個案任何難民身份,所以,台權會基本上會建議尋問者到有聯合國難民署辦公室的國家申請庇護。當然,台權會也會分享過去協助個案的經驗,林姝函指出,如果對方評估後還是要來,可在入境之後跟台權會連絡。

她說,雖然我們非聯合國會員,至今也沒有難民法,但仍遵守著國際間規範的「不遣返原則」;只是,台灣在欠缺難民法下,個案將不被賦予任何合法身分,只能過著偷偷摸摸躲躲藏藏的日子,絕非長久之計。

疫情之下 全球難民處境更為艱難

聯合國難民署(UN Refugee Agency)網站最新統計,至2019年底,全球有近2千6百萬難民,其中近半數是未成年人;還有數以百萬計的無國籍人被剝奪了國籍,無法獲得教育、醫療保健、就業和行動自由等基本權利。同時,在COVID-19疫情下,全球有155個國家封閉邊界或管控,讓難民處境更為艱困。

台權會呼籲,庇護一直是過去《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公約審查中強調的重點之一,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應儘速討論此議題,並採取符合人權價值的立場與行動。

在台灣法規的定義中,難民需為外國人身份,所以,不包括來自中國、香港、澳門人士,因此在台權會統計中,2013年至今,曾協助過近50位、12國尋求庇護者,國籍包括哥倫比亞、埃及、奈及利亞、突尼西亞、烏干達等地,曾經或正透過民間團體,向台灣政府提出庇護需求。

詳細訪談內容,請收聽6月18日播出的 「早安台灣」 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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