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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申報新制上路 11/1開始受理

  • 時間:2018-10-13 10:0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公司法申報新制上路 11/1開始受理
立法院6日三讀修正公司法部分條文,賦予新創企業更大經營彈性,及更多籌資管道,友善新創環境。圖為立法院長蘇嘉全(右)敲槌。
(圖:中央社)
公司法修正後,除了國營事業及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外,其他公司需申報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經濟部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資訊申報平台,將在11月1日受理首次申報工作。
立法院今年通過公司法相關修正,其中,為了因應國際洗錢防制,要求除了國營事業跟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外,所有公司都要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經濟部擔心新法剛上路,可能多數企業不太知道如何申報,因此,規劃首次申報時間從今年11月1日到2019年1月31日,為期長達3個月時間,藉此給公司足夠時間申報。
經濟部商業司第四科科長蔡群儀今天(13日)表示,為了便利線上申報時的身分識別及快速完成首次公司資料申報作業,公司申報時除了可使用傳統需插卡的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外,經濟部協調衛福部健保署配合提供不需插卡,直接以健保卡卡號就能辨識申報人身分方式,省去申報人安裝讀卡機的麻煩。
同時,整合及利用經濟部現有公司登記及財政部稅務資料,將已有的相關欄位資訊先匯入申報平台做為初始資料,公司只需上平台去確認或更新或補填資料即可,不必逐筆輸入資料。
經濟部為了讓公司能更清楚瞭解申報操作流程,從10月15日起,分別在台中、花東、台南、台北、桃園、高雄舉辦共7場巡迴宣導說明會,親自教導公司如何線上申報,無法親自參加的公司負責人也可在申報平台首頁觀看說明會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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