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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領移工吶喊自由轉換雇主 1月16日街頭大遊行

  • 時間:2021-12-26 11:4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藍領移工吶喊自由轉換雇主 1月16日街頭大遊行
台灣移工聯盟26日在勞動部外舉行記者會表示,預計在民國111年1月16日舉辦移工大遊行,表達想要自由轉換雇主的心聲。 (圖:中央社)

根據目前「就業服務法」規定,台灣國內的藍領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只有符合「就服法」第59條的4種例外情況才能轉換。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今天(26日)在勞動部前吶喊,呼籲勞動部能夠盡快修法,讓外籍藍領移工,能夠自由轉換雇主,並預告號召全台70萬名的外籍移工,於明年1月16日走上街頭,表達訴求。

〖(現場音)我要自由,轉換雇主。我要自由,轉換雇主。〗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以及台灣國內數個移工團體,26日集結於勞動部前吶喊,希望能夠自由轉換雇主。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根據目前「就業服務法」第53條第3項規定,受聘僱從事相關規定的外國人,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因此,藍領移工因為各種原因覺得目前工作不適合,想要轉換,不但要符合相關規定,也需要雇主同意。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指出,藍領移工想要轉換雇主,除了有時因雇主不同意而無法轉換,有更多雇主是因為擔心,如果移工轉出,將失去名額2年或被限制再聘僱下一位移工的時間,因此讓雇主要同意轉換的機會不高。

台灣移工聯盟代表Ella指出,目前台灣國內的藍領移工,想要轉換雇主,只有符合「就服法」第59條的4種例外情況才能轉換。也就是雇主死亡、工廠倒閉、漁船沈沒,以及不可歸責於勞工,像是移工被迫無法工作,或是雇主違法等,除了這4種情況,移工想要轉換雇主,都必須雇主簽名同意才能轉換工作。Ella說:〖(原音)今天台灣人能夠依照勞基法的規定,可以在離職前,依照年資提前,告知雇主,就可以找新的工作了。為何移工不能適用勞基法自由轉換工作呢?台灣政府利用就服法的規定,將移工禁錮在廉價的薪資環境中,用30年前過時不合理的制度,將移工死死的綁在製造業,漁業,農業等等各種勞工條件差到沒有台灣人願意做的工作。〗

台灣移工聯盟也指出,台灣的「就業服務法」在1992年立法後,正式引進藍領移工,至今在台移工人數已經約70萬人,這30年來,在台灣的藍領移工便陷入了「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的困境,因此,台灣移工聯盟每2年舉行的移工大遊行,明年1月16日將走上街頭,呼籲各界支持移工「自由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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