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名法官22日裁決,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中興通訊(ZTE Corp)應可獲准結束其在2017年認罪後的5年緩刑期。
這項裁決是在該公司緩刑到期的最後一天做出。中興通訊在2017年就非法運送美國科技到伊朗和北韓一案認罪。
中興通訊先前因被控串謀透過簽證欺詐,將中國公民送到美國為該公司進行研究,違反了緩刑規定。
這名法官表示,他發現有關串謀進行簽證欺詐是事實,但他決定不對中興通訊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因該公司已就重罪被處以最高緩刑期,而中興通訊主張,他們也已經被處以最高罰鍰。
中興通訊2017年認罪後,付給美國8.92億美元的罰鍰。
根據去年3月公開的一份起訴書,中興通訊在紐澤西州的前研究總監余建軍(Jianjun Yu),以及喬治亞理工學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教授張繼昆(Gee-Kung Chang),被控在至少2014年到2018年間,共謀透過這所大學贊助的J-1簽證,將中國公民帶到美國為該公司做研究。J-1簽證是美國提供的交流訪問學者簽證。
儘管中興通訊在這起於亞特蘭大(Atlanta)仍審理中的簽證案中未被起訴,但相關指控被認為可能違反其緩刑規定。
雖然做出有利判決,這名法官仍鼓勵美國政府對中興通訊提出合理的指控,以及刑事或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