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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保法」擬改補償制度 民團呼籲增設定期性補償金

  • 時間:2022-04-07 10:4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犯保法」擬改補償制度 民團呼籲增設定期性補償金
行政院提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民間團體今天(7日)對補償金制度仍建議應增設定期性補償金,以便長期支持有需要的被害人。 受害人示意圖。 (Pixabay)

行政院3月正式提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民間團體今天(7日)對補償金制度的改善表達肯定,但仍建議應增設定期性補償金,以便長期支持有需要的被害人,給予維持生活的基本協助。

民間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聯盟(犯保聯盟)與婦援會、勵馨基金會等團體,7日與朝野跨黨派立委吳玉琴、王婉諭、李貴敏與邱顯智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再度針對行政院「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提出建言。犯保聯盟指出,政院版草案將被害人補償金制度,從原先的「代位求償」性質,修正為定額給付的「社會補償」,是一大突破。

不過,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進一步強調,若能不限於一次性請領的「定額制」,而是增加彈性、設計成類似「年金制」的定期補償,對被害人的長期照顧會更完善。盧映潔說:『(原音)對犯罪被害人的補償制度,其實它應該要採取類似年金的制度,也就是說,對被害人一個長期的支持。但是很可惜,在這次行政院的版本裡面沒有這樣的思考,它仍然是一次性的給付。』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表示,目前政院版草案訂定的「犯保機構」,希望能進一步改為類似法扶組織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基金會」,不但可以自主運作,也能提供被害人更有溫度的協助。至於補償金審議權責,也將與法務部持續溝通,希望能從檢方轉移到具有犯保專業的團體來進行。

除了被害人補償制度建議之外,犯保聯盟這次也提出「犯罪被害保護令」應讓當事人能夠自行聲請、完善性私密影像犯罪被害人保護令內容、以及確保犯保協會經費並精進組織規劃等訴求,希望政府修法時,一併納入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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