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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大選日貼文「關心您」挨罰 參選人不服抗罰勝訴

  • 時間:2022-06-19 10:0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總統大選日貼文「關心您」挨罰 參選人不服抗罰勝訴
中選會認定立委參選人石人仁(如圖)於2020年總統大選當天,在韓國瑜粉專貼文為違法從事競選活動,開罰新台幣50萬元。石不服提告,法院日前認定貼文受言論自由保障,撤銷原處分,可上訴。(圖取自石人仁臉書)

中選會認定立委參選人石人仁於2020年總統大選當天,在韓國瑜粉專貼文為違法從事競選活動,開罰新台幣50萬元。石不服提告,法院日前認定貼文受言論自由保障,撤銷原處分,可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第15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為2020年1月11日。

判決指出,石人仁於2020年1月11日在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臉書粉專貼文,文本記載「新北巿第六選區親民黨提名板橋西區立法委員候選人石人仁博士關心您」。

中選會認定,載有選區、候選人姓名、選舉種類及推薦政黨,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禁止從事競選活動,對石人仁開罰新台幣50萬元。石人仁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

石人仁主張,這則貼文不是他發表的,因為他不會使用臉書,當初臉書帳號管理者有數人,後來又陸續更換。

法院認定,如何在石男的言論自由和選舉公正之間取得平衡為本案重點,石男不得於選舉當天從事競選行為,但是這並不代表他在選舉當天必須噤若寒蟬,而不受憲法言論自由所保障。

法院指出,這則貼文提及石男政黨及選區為單純身分背景描述,「關心您」只是表達善意關心,這些文字本身並未達爭取獲選民支持的程度,無涉破壞選舉秩序等,貼文應受石男言論自由所保障,不構成違反罷免法規定所禁止從事競選活動。石男訴請撤銷原處分為有理由,判石男勝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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