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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終止強迫勞動 民團催生台灣版「供應鏈企業責任法」

  • 時間:2022-06-27 10:4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盼終止強迫勞動 民團催生台灣版「供應鏈企業責任法」
勞權及人權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完善國內終止強迫勞動法規,制定「供應鏈企業責任法」。(歐陽夢萍 攝)

在「強迫勞動公約(C029)」通過92週年前夕,勞權及人權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完善國內終止強迫勞動法規,確保勞動人權不被侵害;同時制定「供應鏈企業責任法」,宣示終止強迫勞動的決心,進而提升台灣的勞動人權形象,避免屢受國際社會制裁。

國際勞工組織(ILO)「強迫勞動公約(C029)」於1930年6月28日通過,在通過92週年前夕,包括台灣勞工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東突厥斯坦協會等民間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在全球化生產體系高度發展的現代,如何確保每個環節的基本勞動人權不受企業侵犯,成為各國都必須面對的課題,因此,他們呼籲政府強化國內終止強迫勞動的法制,催生台灣版「供應鏈企業責任法」,並確保國內及台灣企業於國際生產和供應鏈中沒有涉及強迫勞動的人權事件。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目前台灣各項勞動法規對於強迫勞動的規範簡陋散落於「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及「人口販運防治法」中,無法有效預防,以致台灣過去便因移工、漁工重大強迫事件屢遭美國及歐盟的警告,近年來,外籍學生遭受不法剝削的事件更層出不窮,因此他們強烈呼籲政府必須即刻強化國內終止強迫勞動的機制。孫友聯:『(原音)我們的產品要銷售全世界各國,當然包括我們可能也會跟有些國家簽定相關國際貿易跟協定,這些都對強迫勞動有非常、非常嚴格的規定。所以我們要求、我們希望政府能夠訂定所謂的「供應鏈企業責任法」,來規範我們的台資企業在國際上面以及國內的一些行為,避免我們的人權繼續蒙羞。』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也指出,上個月才完成的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審查延續了前兩次的結論性意見與建議,要求台灣政府必須制定法律,規範所有在國內、外經營的商業公司及在台灣的外國企業活動在整個供應鏈中應遵守人權義務,包括糾正和補救措施,儘管台灣政府在2020年已公布「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但至今仍無相關企業人權責任的立法。

他強調,不論是遵守兩公約施行法的國家義務與回應國際審查委員的建議,或是政府必須遵守自己國家人權行動計畫的承諾、提升台灣企業因應國際局勢的韌性與能力,台灣都需要一部「供應鏈企業責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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