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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協助詐騙加害人?司法院:被害可由檢方代表

  • 時間:2022-11-14 10:2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法扶協助詐騙加害人?司法院:被害可由檢方代表
司法院祕書長林輝煌(中)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詢、(資料照片/中央社)

近期詐騙案頻傳,連帶使得司法扶助負擔加重。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今天(14日)被立委質疑,為何法扶協助詐騙加害人比被害人多?林輝煌強調,刑事案件被害人通常可由檢察官代表主張;民事廳則說明,在起訴事實尚未判定之前,法扶架構是兼顧當事雙方利益。

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與各地方法院院長,14日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列席備質詢。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提到,近期詐騙案猖獗,「台版柬埔寨」更引發全國關注。但據他了解,司法扶助處理這類案件時,協助的加害人比被害人還多,使外界疑慮不正義。

林輝煌答詢表示,由於刑案被害人通常可由檢方代為主張,因此不一定有出庭與尋求法扶的需求。他說:『(原音)基本上在刑事案件裡面,犯罪被害人是不是有意願積極的參與刑事訴訟程序、跟基金會申請扶助因人而異,因為基本上刑事訴訟程序中,檢察官通常就已經可以代表被害人作主張,所以有些被害人是沒有進一步要到法庭來。』

陳歐珀進一步表示,案件進到民事部分也應主動給予被害人協助。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周玫芳則解釋,民事訴訟案由都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在法院尚未針對起訴事實做出判斷的時候,到底是不是加害人也還不清楚,因此法律扶助方面都是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不偏重任何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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