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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證交所開鍘 泰山期限內2公告補正上傳

  • 時間:2023-05-11 22:1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遭證交所開鍘 泰山期限內2公告補正上傳
泰山於今晚8時50分前完成兩則公告補正上傳。(示意圖/泰山)

證交所今天列出泰山4項重訊申報缺失,重罰新台幣300萬元天價,並限今天(11日)晚間9時前補正,泰山則趕在今晚8時50分前完成兩則公告補正上傳。

泰山更正公告中,在取得非簽證會計師「內部控制專案審查報告」內容指出,對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執行之有效性出具保留結論;對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所聲明之事項出具無保留結論。

另外,泰山提告獨立董事陳敏薰事宜說明部分,除了敘述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外,泰山表示已由受委任律師提起本件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訴訟。

泰山同時說明,有關獨立董事陳敏薰前開行徑,泰山認為已符合當然解任事由,惟證交所既然有不同意見,泰山今日已委請律師提出確認委任關係不存在之訴,盼由司法機關做最終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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