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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停讓行人6/30新制 交長:取締標準不變

  • 時間:2023-06-27 11:0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不停讓行人6/30新制 交長:取締標準不變
交通部長王國材。(資料照/吳琍君 攝)

警政署原訂6月30日祭出嚴格的汽、機車不禮讓行人裁罰標準,經交通部長王國材關切後暫緩。雙方於昨天重新擬定執法基準後,王國材也在今天(27日)受訪時表示,已和警政署確認,取締標準將維持現行距離行人3公尺內不停讓才開罰,但罰則提升新制仍將如期於本週五上路。

為了改善行人地獄的污名,立法院4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6月30日起,只要汽、機車駕駛人不禮讓行人,將從原本最高開罰新台幣3,600元提升到6千元,並接受3小時道安講習。

不過警政署日前祭出的執法標準,則是「只要人行穿越道有行人,不論遠近,汽、機車都得停讓,否則開罰」,遭外界質疑過於嚴苛,交通部長王國材也緊急關切,希望重新議定執法標準,否則影響車流甚鉅。雙方並於26日舉行專家會議,研議執法標準。

王國材則在27日上午陪同行政院長陳建仁視察「國道3號銜接台66線增設系統交流道工程」前接受媒體聯訪,強調他稍早已和警政署通過電話,確認6月30日起,罰鍰新制仍將如期上路;但現行距離行人3公尺內不停讓才取締的標準,自2006年實施迄今並無爭議,因此仍將維持不變。王國材說:『(原音)現在就是取締標準就會維持原來從民國95年開始的3公尺的標準,那因為我們在整個罰款提升以後,我們是覺得讓民眾禮讓行人的這個習慣可能會有所改變,所以我們就先由罰鍰標準把它這個6月30日如期實施,那取締標準就維持原來的3公尺。』

王國材也說明,除了6月30日開始提升汽機車不停讓行人的處罰標準,交通部也從4月起,發函各地方政府,透過工程手段來改善行人安全,包括設置行人專用或早開時相以及行穿線退縮等,交通部也將定期於道安記者會上公布各縣市的努力成果,希望中央攜手地方一起努力提升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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