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性騷法修正 衛福部:明確受理窗口 延長申訴期限

  • 時間:2023-07-13 14:5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性騷法修正 衛福部:明確受理窗口 延長申訴期限
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有五大變革,明定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並明確化申訴窗口;此外,加重權勢性騷的刑責、行政罰鍰與民事賠償,並延長申訴期限。(圖:中央社)

行政院會今天(13日)通過修正「性平三法」,其中,「性騷擾防治法」由衛福部主責。衛福部指出,這次修法有五大變革,明定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與補救措施,並明確化申訴窗口;此外,加重權勢性騷的刑責、行政罰鍰與民事賠償,並延長申訴期限。

衛福部指出,性騷擾通常發生在一瞬間,被害人於第一時間受到驚嚇,來不及反應及保存證據,因此本次修法,在維護被害人申訴權益上有幾大重要變革,首先是健全各機關性騷擾防治組織,包含中央政府設立諮詢會、地方政府設立審議會,且二者遴聘委員女性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以強化申訴調查的可信賴性,提升民眾求助意願。

此次修法也具體明定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首要應注意被害人安全並維護其隱私,以避免被害人遭受二次傷害;再者需協助被害人提起申訴並保全證據,必要時也可通知警察到場;最後,為避免該公共場所再次發生性騷擾,應檢討所屬場所的安全,如調整照明設備、改善監視器視線死角等,違者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修法另一大變革是建立可信賴的申訴調查程序,包含明確化受理窗口,未來當性騷擾事件行為人有所屬的政府機關(構)、部隊、學校,便向該行為人所屬單位提起申訴;若行為人是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時,將介入公權力,由各縣市政府社會局受理申訴;至於非上開兩種情形者,則直接向性騷擾事件發生地的警察機關申訴。

此外,考量性騷擾事件兩造間若是具有權勢關係或被害人是在未成年時遭受性騷擾,被害人恐難於第一時間提出申訴,因此這次修法特別延長申訴期限,規範權勢性騷擾於知悉事件發生3年內可提起申訴,未成年被害人則可於成年後3年內提出申訴;至於一般性騷擾也延長至2年內可提出申訴,且在整個調查過程中,行為人有配合調查的義務,違者處1萬元至5萬元罰鍰。

衛福部表示,為了避免被害人隱私暴露,此次修法增訂被害人保護專章,提供友善服務,包括被害人諮詢協談、心理輔導、法律協助、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服務。此外,規範媒體及因職務或業務知悉者應予保密,違者加重處罰6萬至60萬元;任何人也應遵守保密義務,違者處2萬至10萬元罰鍰。

此次修法的核心在於遏止權勢性騷,因此修法一大變革便是祭出嚴懲,加重對他人為權勢性騷擾的刑事責任,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並同步調高行政責任罰鍰,最高可裁處60萬元;至於民事責任方面,法院得因被害人的請求,酌定損害額1倍至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