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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幼兒園疑性侵案 立委籲性平全齡化

  • 時間:2024-03-12 12:0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北市幼兒園疑性侵案 立委籲性平全齡化
立委林月琴(右2)與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左2)12日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推動全齡性平。(劉品希 攝)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與勵馨基金會今天(12日)上午共同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針對台北市某幼兒園於2022年至2023年間爆發老師對10幾名幼童疑似性侵、性騷案,要求應改善幼兒園性平案件的處理流程,並修正檢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66條第2項、69條揭露範圍的認定。對此,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接受電訪時則表示,受害幼兒適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並非兒少權法的的服務對象,因此不了解為何當初台北市教育局以兒少權法第66條禁止揭露。

林月琴指出,2022年6月起,台北市某幼兒園負責人的兒子以老師身份照顧多名幼兒時,疑似對幼兒猥褻性侵,當時家長有報案,但不清楚北市教育局是否有進行調查處理,家長未被告知處理情形,園內家長也一無所知;同年12月又有家長向園方反映孩子疑似被性侵,園方也未進行通報,教育局在調查過程中,皆未讓加害老師暫時調離現職,也未告知園內其他家長,導致後續又有多名孩子受害,至2023年加害老師遭收押前,受害幼兒已超過13人。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國小以上學校的性平事件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有完善調查機制,至少三分之一具性別平等專業的調查委員;不過,當幼兒園教保人員有違法事件,則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第三條召開認定委員會,但認定委員會中僅有至少2名性平專業者,她認為應檢討性平法調查適用是否應延伸到學齡前兒童。

林月琴指出,目前法規規定國小以上的性平委員會調查,可將調查報告逐字稿提供給家長,她不理解台北市政府為何引用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拒絕將認定委員會的調查報告提供給家長,讓受害家長提起訴訟時,苦無證據加以佐證。此外,她指出,該案於2022年爆發時,除了教育局失職,未告訴園內其他家長有發生性平案件,媒體也因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報導僅有14則,未能讓家長及社會大眾得知此案件,她認為應檢討該條文,避免因維護單一個案權益而損害更多兒童權益。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接受電訪時則表示,受害幼兒適用「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並非兒少權法的的服務對象,因此不了解為何當初台北市教育局以兒少權法第66條禁止揭露,且即便是兒少權法第66條,也並未禁止公開調查報告,如有正當理由便可公開。此外,兒少權法第69條的確明定媒體不可記載姓名或報導足以識別身分的資訊,但另外也規定主管機關可事後邀請相關民間團體或報業商業同業工會等共同審議,若審議認為有報導、公開的必要,便不會處以罰款,保有報導的空間,後續是否要修法,衛福部會再蒐集各方意見。

至於性平全齡化是否延伸至學齡前兒童,張秀鴛說,幼兒園屬於教育部業管,「性別平等教育法」管理對象為學校,對於幼兒園是否屬於學校、能否將性平法延伸至幼兒園,尊重教育部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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