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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組長涉收賄羈押禁見 營建署予以停職

  • 時間:2023-07-14 09:1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營建署組長涉收賄羈押禁見 營建署予以停職
營建署組長涉收賄羈押禁見,營建署予以停職。(示意圖/Unsplash圖庫)

營建署張姓組長、詹姓課長因辦理光電設施標案涉入收賄,疑透過某立委張姓執行長護航多家業者。台北地檢署13日聲押禁見張姓執行長、張姓組長;台北地方法院今天(14日)清晨裁定2人羈押禁見。對此,營建署今天表示,道路組張姓組長依法停職。

檢調獲報,指張姓組長、詹姓課長涉嫌於2021年至2022年間,疑似透過某立委張姓執行長牽線,收受數家業者賄賂,暗中給予業者投標指導與協助,護航雲林縣綠電案、道路改善工程補助案等多起標案,再輾轉透過張姓執行長向地方政府申請前瞻計畫補助,粗估收賄金額達新台幣數百萬元。檢察官漏夜偵訊後,以張姓組長、張姓執行長及涉嫌行賄的陳姓、江姓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行賄等罪,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詹姓課長50萬元交保。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張姓執行長、張姓組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營建署發出新聞稿表示,道路組組長於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依據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規定,其職務當然停止,後續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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