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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入外役監惹議 蔡清祥:製造販賣運輸者仍排除

  • 時間:2023-08-01 12:0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毒品犯入外役監惹議 蔡清祥:製造販賣運輸者仍排除
法務部長蔡清祥1日表示,不是所有的毒品犯都可以申請進入外役監,外役監條例修正後,僅吸食(施用)或持有毒品犯符合一定條件才有機會進入外役監。 (圖:中央社)

針對施用及持有毒品者仍得進入外役監,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1日)說明,此舉是希望協助施用毒品者戒癮治療、早日復歸社會,監所也會採取全面驗尿監控等配套措施,受刑人若再犯,便送回一般監獄並收回所有縮刑。至於販賣、製造及運輸毒品者,則一律不得進入外役監。

立法院臨時會在7月31日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案,雖提高外役監受刑人的遴選門檻,但吸毒者及毒品持有者能夠進入外役監,引發在野黨立委的質疑。

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受訪時說明,關於毒品犯,若是製造、販賣、運輸毒品者,都不得進入外役監,只有持有、吸食或施用毒品者,且符合一定條件,才有機會進入外役監,同時,監所也會採取配套措施,以防止其再犯。蔡清祥:『(原音)如果在外役監表現良好,他是可以返家探視,不過我們會嚴加的監控,等到他返回監所,也一律要做驗尿,如果有吸毒的陽性反應,我們也會送回一般的監獄,並收回他的所有縮刑,所以我們是有配套措施的,並不是所有的毒品犯可以進入到外役監來。』

蔡清祥指出,這項做法是希望協助純粹吸食或持有毒品者戒癮治療,早日復歸社會,所以才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准予其被遴選至外役監。

法務部矯正署也說明,由於毒品刑事政策已轉趨以治療代替處罰,因此,對於單純施用、持有毒品者,處遇上除協助其戒除毒癮外,更應考量其復歸社會的可能,所以這次修法只讓單純持有及施用的毒品犯得參與遴選至開放式機構接受戒癮治療,以落實外役監階段性處遇的意旨,監所也會全面監控驗尿,防止其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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