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職業籃球(NBA)宣布,NBA球隊老闆在13日批准更嚴格的球星休息規則和懲罰制度。
所謂「球星」的定義,是指過去3個球季曾入選過明星賽(NBA All-Star)或年度最佳陣容(All-NBA squad)的球員。
洛杉磯湖人隊(Los Angeles Lakers)的詹姆斯(LeBron James)和洛杉磯快艇(Los Angeles Clippers)的雷納德(Kawhi Leonard),是前幾個賽季被球隊戰略性休息的球星之一。
在季賽和全國電視轉播的比賽中,限制明星球員的休息,對NBA電視轉播合作夥伴來說,是一大幫助。他們正準備談判新的媒體版權交易,確保大牌球星不會在預期的比賽中缺陣。
根據體育媒體ESPN和「運動員」(The Athletic)的報導,這個稱為「球員參與政策」(The Player Participation Policy)的規定,將賦予聯盟更多的監督和權力,來懲罰違規者。未來每隊不能在同場比賽讓兩名球星輪休。第一次違規,球隊將被罰款10萬美元,第二次罰款25萬美元,之後每次增加100萬美元。
明星球員上場對觀眾來說,非常重要,但上一季539位出賽球員中,只有10位打滿82場。
按照NBA新規定,將有49位球員被列為明星。此外,要入選最有價值球員(MVP)、年度最佳5人、防守5人或最佳進步獎等個人獎項,必須至少打65場,一場至少打2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