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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長臂管轄系列(二)雖遠必誅——百年來中國境外執法小傳

  • 時間:2023-10-20 14:3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中國長臂管轄系列(二)雖遠必誅——百年來中國境外執法小傳
長臂管轄在中國有悠久的歷史。這做法在戰爭時期或是威權國家、有時甚至是民主國家也屢試不爽。(圖:Nicolas Picard/Unsplash)
在中國前幾年熱播的反腐題材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涉嫌貪腐的副市長外逃美國,在赴美航班上大喝香檳慶祝自由;但中國的檢警卻沒有放過他,而是組成了海外追逃小組抵達美國,成功與這位副市長接觸,勸其返國自首。這絕不是文學橋段,而是現實的折射刻畫——而且現實可能更殘酷、更驚心,在海外世界上演著。中國的海外執法傳統源遠流長,隱藏在這份執著背後的,有時並不完全是正義的追求,而是絕不放過敵人的鬥爭心理。


「大清不是革命黨的親戚家」:慈禧之怒與綁架孫文

1894年,清廷在甲午戰爭中失敗,而作為西醫的孫中山沒有緊密團結在慈禧太后周圍去治病救人、當個良民,而是玩起了救國的花樣。他組織了革命黨興中會,在1895年準備在廣州發動武裝起義,髮小陸皓東還設計了革命軍軍旗——青天白日。不僅如此,起義宣言、對外宣佈建立共和國的文書,全部起草完畢。結果,起義計劃外洩,最終失敗。孫中山流亡英國。

清廷雖然挫敗了廣州起義,但卻非常清楚這不會是革命黨的最後一次暴動,革命的舉事以後會接踵而來。清廷更清楚:這些革命黨不是一般的蟊賊流寇,而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負、深受西方思想「毒害」的造反者。因此,清廷各級政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本著「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的負責態度深入了解,最終發現革命黨經常利用中國西南地區與英屬香港、或與法屬越南接壤的邊境地區,對祖國進行滲透和破壞。慈禧老佛爺為此大為震怒,發出了歷史上那句著名之罵:「咱們大清國簡直成了革命黨的親戚家,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老佛爺震怒,各級官員怠慢不得。於是清廷派人在海外一直跟蹤孫中山。1896年10月,孫中山抵達英國後,在倫敦途徑清國公使館時,被強行拉進公使館。清廷方面準備了木箱,準備將孫放入其中,然後用海運送回中國,最終凌遲或砍頭。孫中山當然知道這可能的下場。他也不傻——本著對有錢能使鬼推磨的信仰,用小費買通了在清國公使館打雜的英國人,將自己被綁架的消息傳了出去。最終,孫中山的老師、香港大學醫學院創始人康德黎(James Cantlie)向英國政府施壓,派人監視清國公使館,輿論報紙也高度關注。英國首相後來更是直接介入,要求清廷放人。清廷方面一開始不承認綁架之事存在、後來無法面對強大的輿論壓力,最終不得不釋放孫中山。

清廷這次海外跨境執法的長臂管轄,最終失敗告終。拯救了孫中山的,是英國的人權保障立國精神,和現代國家主權對長臂管轄的排斥。更何況,孫中山不是殺人放火、作奸犯科的刑事嫌犯,而是因為政治信仰和追求而被清廷通緝的革命家。英國更是不能讓這樣的人,憑空消失在自己的國土上,讓清政府如綁匪一般擄走。否則英國也會顏面大失。

對清廷而言,他們非但沒有擒拿住「匪首」孫中山,反而因為事情敗露而讓孫中山聲名鵲起,奠定了孫在派系林立、內耗不斷的革命黨中的老大地位。孫中山本人更是以這件事大作文宣,用英文寫下了回憶錄Kidnapped in London(中文翻譯為《倫敦蒙難記》),將這段被清廷綁架進入清國駐英公使館的經歷,描繪成為了光輝的革命履歷。但更深遠的影響是,從此,清廷的手不敢再伸向海外,英屬香港、日本、南洋星馬、檀香山甚至美國本土,成了革命黨策動武裝行動的基地,在外國募款籌備武器軍械更是大行其道,海外華僑對革命黨的支持日漸公開——難怪後來孫文說:「華僑乃革命之母」。

行刺汪精衛:背叛中華 雖遠必誅

長臂管轄中,軍統刺殺汪精衛是一個獨特的標誌性事件。雖然刺殺行動失敗,損兵折將,但軍統負責人戴笠在檢討此事時,仍自豪萬分地表示:「在越南河內,我們因制裁汪精衛,被當局捕去的兩位同志,至今還關在河內。我們檢討當時的得失,是計畫不周密,以致汪逆漏網……汪精衛後來在南京組織偽政府,危害國家民族,這實在是我們的遺憾……但當天晚上,我們的同志還勇氣甚足,敢於去打,而在法國人統治下的河內,我們能夠造成有聲有色、轟轟烈烈的一幕,也總算難能可貴的了。」

汪精衛原本是國民黨的二號人物,也是孫中山欽定的接班人。但孫中山逝世後,蔣介石倚靠軍權取得領導地位。經歷了多番政治鬥爭,汪精衛成為了國民黨副總裁。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汪精衛對戰局前景感到悲觀失望,加之對蔣介石的不滿,最終在1939年3月出走法屬越南,想透過與日本的和談建立新政府。

在中國抗戰的脈絡下,汪精衛的行為與叛國無異,國民政府軍統局派出十多位特工前往越南河內行刺汪精衛。汪精衛本人雖然是文人,但也曾經因為刺殺清朝攝政王載灃而聲名大噪,因此對自身安全極為警覺。他臨時與自己秘書調換了房間。因此,當軍統特工衝入房間開槍時,擊斃的是汪精衛的秘書及其妻子。汪精衛本人則安然無恙。

事件發生後,汪精衛與蔣介石領導的中華民國政府徹底決裂,也徹底走上投日的道路。這些大歷史外間並不陌生。不過,參與刺殺行動的特工中,有兩人因為逃離現場時翻墻失敗,被法屬河內當局拘捕。當時的中華民國在河內是有外交使領館設置,雖然幾經交涉,但法屬越南當局拒絕放人。這兩名特工一直關押在監獄中,直到抗戰勝利後獲得釋放。儘管如此,河內當局也深切明瞭這種長臂管轄案件背後的來龍去脈,因此未對他們施加虐待或者酷刑。在他們失去自由的日子中,越南華僑團體常常前往監獄探望慰問,送上食物禮品,表達對義士的支持。

有意思的是,儘管行刺失敗,國民政府卻開足宣傳機器的馬力,大力宣傳義士義舉。因為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當時的法蘭西第三共和國雖然是老牌歐洲強國,卻已經投降納粹德國,日本和德國扶植的傀儡法國政府某種程度上是盟邦關係。當時的中華民國,不僅沒有投降,反而還能派遣特工潛入投降法西斯的白種人控制的地盤刺殺背叛者——這對於經歷長年列強鄙視欺辱的中國人而言,實在是一件振奮人心的大事。因此,行刺汪精衛以及留在越南坐牢的特工,反而成為動員當地華僑的最好文宣武器。

被動且意外的長臂管轄:中共接收日本戰犯

有時,長臂管轄是無心插柳柳成蔭。

1949年,中國山河變色、江山易主,中華民國敗走台灣,主張無產階級專政和解放全人類的中共經過了28年的努力,終於用武力奪去了政權。紅色中國建政之後,最大的盟友和外援是蘇聯。當時的蘇聯,在其極寒的遠東地區關押著六十萬參加二戰的日本軍人。蘇聯方面為了鞏固與中共政權的同盟關係,於1949年11月主動提出將近千名涉嫌戰爭罪的日本軍人戰爭嫌犯移交給中共。但事實上,在當時,真正在聯合國和國際上代表中國、且領導了全體中國人完成抗戰的,是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1949年中華民國撤退前,日本戰犯的審判工作也是由中華民國完成。可見,蘇聯的舉動完全不是為了伸張正義、而是為了現實利益的需要。

對於蘇聯要求送交日本戰爭嫌犯的願望,面對突如其來的長臂管轄權,中共方面初期態度表現得十分被動和保守,甚至在毛澤東第一次訪問蘇聯時,日本戰犯移交問題,也不是中蘇共交涉的內容之一。1950年初,在回覆蘇聯方面的信件中,毛澤東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前的主要任務是肅清國軍殘餘勢力和追究所謂的國軍戰犯,而且也沒有做好開始審判日本戰犯的訴訟準備工作,如果倉促接收和開始司法程序,達不到政治效果,因此希望蘇聯方面再關押這些日本戰犯一段時間。1950年7月,蘇聯方面將969名日本戰犯交給中共。

必須承認,在接受了這969名日本戰犯之後,中共的做法和操作是非常成功的。與蘇聯方面在遠東寒冷地區強迫日本軍人勞動、缺衣少藥、食不果腹、遭受虐待、死傷不斷的情形不同,中共將這近千名日本人關押在戰犯管理所之後,反而事實上給予了極高的優待,餐點有白飯、有葷肉,生活水平遠高於一般中國人。中共方面也沒有打算處決這批日本軍人,而是對他們進行徹底的思想改造,使這些日本人在對戰爭行為悔罪的同時,更要接受中共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

不得不說,這是中共意外且成功的一次被動長臂管轄。這近千名日本人在完成改造和被釋放之後,回到了日本,最終反而成為了中共在日本的重要支持者,滲入進了日本的左派勢力,並成為中共推動世界革命、推動與日本建立外交關係的重要民間力量和先鋒。1972年,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與中共建立外交關係。因此,這些在中共戰犯管理所中接受過改造的前日本軍人,也被一些日本研究者稱為「毛澤東的隱形兒子」。

取決他國與時勢:反共義士結局大不同

長臂管轄能不能奏效,有時是由另一個國家的政治取態或當時的政情所決定。

在兩岸對峙的緊張年代,不滿中共統治或是個人遭受不公待遇、嚮往自由,部分中國大陸軍民選擇了駕駛飛機或劫持民航機的方式投奔自由祖國所在地台灣。飛機一來、黃金萬兩,成為當時輿論對這些「反共義士」的印象。但是,中共並非對反共義士的舉動無動於衷,這畢竟事關國格與臉面。當這類事件牽涉第三方時,北京絕對是將長臂管轄貫徹到底。

多數投奔台灣的人,直接駕機來到台灣。不過,有部分人,則是選擇先前往南韓。例如孫天勤,1980年代,當時他 駕駛中共幾乎是最先進的戰機,降落在南韓機場。那時的南韓,歷史上與中共政權有韓戰的血仇,連其國號「大韓民國」都沒資格出現在中共的官民典籍中,中國輿論一律以「南朝鮮」稱呼韓國。加之美國、南韓、台灣算是盟邦關係,南韓成了距離中國較近的安全區域。不過,到了1980年代,南韓政府也開始務實化。孫天勤落地南韓後,雖然中共方面強力要求南韓交還人機,但南韓政府深刻貫徹了「惟智者以小事大」的聰明,採取人機分離原則,將軍機交還中共,孫天勤本人則送往台灣——如此,兩岸皆不得罪。著名的卓長仁劫持民航機案,面對中共代表團登門要人要機的強勢態度,南韓方面也是如是處理——將飛機和乘客交給北京,讓六名劫機人士前往台灣,還順便藉助這一機會改善了與北京的關係。

南韓畢竟只有一個。換成其他國家,類似例子就不能成功。1990年8月,中共空軍飛官王寶玉駕駛軍機脫離中國,降落在蘇聯遠東某機場。中共方面立即與蘇聯進行交涉,希望蘇聯將人機交換中國。此時的中蘇共關係,已經完全實現了正常化,蘇聯雖然正走向民主化,卻無意再與中共為敵,而是在國際上採取收縮戰略。因此,蘇聯方面得知情形後,立即與中共進行磋商和溝通,最終決定將王寶玉交還中共。最終,在王寶玉駕機逃離中國僅3天後,他又被蘇聯交還中國,並被判處死刑而遭到處決。

1989年12月16日,中國人張振海劫持了中國國際航空公司從北京飛往上海的CA981航班。他希望飛機前往南韓,然後取道南韓抵達台灣。不過,好花不常開、好景不長在,伴隨台灣解除戒嚴和行將終止動員戡亂,最重要的是,南韓正謀求與中共建立邦交,卓長仁的時代終究結束了。CA981航班被劫持抵達南韓空域後,韓國不僅拒絕飛機降落,更派出數架空軍軍機升空阻攔CA981靠近。不得已,CA981前往了日本,降落在日本機場。但作為與中國有邦交的國家,中國強勢要求日本立即歸還客機和劫機犯,以剎住劫機潮。張振海最終還是被日本移交給北京,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香港:曇花一現的飛地


針對「港版國安法」,香港網民2020年5月24日在灣仔、銅鑼灣一帶遊行抗議。遊行開始不久,隨即爆發警民衝突,警方施放多枚催淚彈。(資料照/截自立場新聞)

英治香港時代,香港是台海兩岸對抗的最前哨,也是北京極欲長臂管轄卻屢屢碰壁的地方。支持兩岸官方、立場偏向國共的民眾,不時會在香港爆發大規模衝突,引起各類刑事或民事案件。兩岸官方也會積極行使長臂管轄權。

1956年1月31日,中華民國空軍飛官李盛林駕駛RF-86偵察機前往廣東惠州一帶進行偵蒐,結果遭遇中共共軍米格軍機追擊,李盛林被迫降落在香港啟德機場。中共方面堅決要求港英將軍機和李盛林扣押,然後交給中共。不過,此時的英國處於非常微妙的狀態。一方面,英國與中共已經建交;另一方面,英國與美國是盟邦,而美國又是台灣最大的盟邦,也是當時香港最大的外來安定維護者。在這種狀態下,經過數十天的背後角力,英國方面最終答應了台灣的請求,將飛機拆解後用海輪運回台灣,李盛林也同船返回。中共的長臂管轄努力宣告失敗。

此事可以看到,當時的港英政府的確會遣送相關涉案人士到台灣或是中國大陸。但是,這種遣送不是引渡,而是「回自己家」。具體說來,就是每當發生相關涉及政治的案件(例如街頭衝突和械鬥)之後,立場親台灣方面的涉案人士,會被港英送往台灣;政治立場支持北京的涉案人士,會被送往中國大陸——這種「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的心態,極為具象地顯現了港英想在兩岸衝突中置身事外、保持自身對香港絕對掌控的心態。

香港作為北京行使長臂管轄權的障礙,狀況持續多年,而且一直延續到1997香港移交中國之後。各種因為政治迫害、涉嫌經濟金融刑案甚至是權力鬥爭、貪腐等官司的中國大陸人士,紛紛在香港尋求短暫停留,然後再轉往第三地。香港中心菁華區的四季酒店,曾經成為眾多涉案中國人士的棲身之所,也因此讓這座酒店為世界輿論所側目。

香港過去為何能夠成為一個自外於中國大陸的自由飛地?因為承襲英國的統治傳統與普通法精神,香港的法律絕對禁止向台灣和中國大陸移交形事犯罪嫌疑人。在1997年香港移交中國後,這一原則成為了香港確保自身人權保障和司法獨立的隔離墻,也是北京一國兩制承諾的重要證明。與實行無罪推定、程序正義、法官獨立審判的制度不同,中國大陸的審判模式和冤假錯案頻發的狀況,讓港人對中國大陸司法實務充斥著不信賴和排斥。以往的香港,一國兩制中的兩制,不僅僅是港中生活方式的不同,兩制的界限更成為排除中港深度司法合作的防火墻。正因為有了這樣的防火墻,港人和親民主派的力量才能夠在過去從事大量例如爭取普選、平反六四的政治活動。


香港立法會,民主派議員悼念六四。(資料照/立場新聞)

不過,對北京而言,在香港實施長臂管轄一直是其願望。一方面,逃亡香港的中國大陸人士,北京想抓卻抓不到;另一方面,香港人在香港從事的社會運動,對看在北京眼中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威脅。因此,北京初期採取的是間接長臂管轄,也就是讓港府自行制定《基本法》23條的國家安全條例,但被數十萬人上街示威反對的效應所摧倒。

有兩件事不能不提及。一是以方便旅客通關快捷為理由,在香港西九龍高鐵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中國大陸的公安、海關、邊防人員進入香港行使出入境查核的職權。原本,按照香港《基本法》,中國大陸執法人員是不能在香港執法的。「一地兩檢」構想提出後,遭到香港泛民主派強烈反對。但「一地兩檢」最終以中港簽約、中國全國人大「批准」的模式在香港落地。初期相安無事,不過2019年反送中運動時期,英國駐香港總領館職員鄭文傑在香港高鐵站中國大陸執法區被拘捕,引起軒然大波。另一件事,就是赫赫有名的銅鑼灣書店事件。不少其他涉案人士是在入境中國大陸時被拘押,但書店負責人李波的出入境證件在香港家中,人卻抵達了中國大陸,引起跨境執法的揣測。雖然李波聲稱是「以自己方式」前往中國大陸,但輿論疑慮未有平息。 

2017年前後,北京明確提出:不得利用香港的資本主義生活方式對中國內地進行顛覆、滲透和破壞;維護國家安全,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2019年,藉助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害女友案,《逃犯條例》的修訂引起大規模社會運動;緊隨其後的《港區國安法》算是以北京直接出手的方式,讓香港以往的飛地狀態不復存在。歐美國家也紛紛停止與香港實施引渡協議。


反送中抗議者在香港中環蒙面遊行。(資料照/立場新聞)


一批香港中文大學畢業生在校內遊行,聲援在示威活動中被捕的同學。(資料照/立場新聞)

海外追逃:既要人、更要贓

中國合法而公開的海外執法特別是緝拿在逃人員,主要有四種方式,包含引渡、遣返、異地追訴和勸返。引渡只能適用在與中國締結了引渡條約的國家。目前全球與中國簽訂引渡條約的國家僅40多個。遣返是指中國官方吊銷在逃人員的證件,或提供犯罪證明給所在國,促使他國將嫌疑人遣返回中國。異地追訴是指直接在當地提起訴訟,但成本和難度較高。因此,實際操作中,中國海外追逃,主要是採取勸返方式——也就是直接派遣執法人員到國外與相關人員接觸,勸說其回國投案,或者動員涉案人員在中國的親屬一併參與勸返工作。

在中國社會的脈絡中,「勸」是一個非常具有彈性的字眼。例如,在中國的小學和初中,屬於法定強制的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因此學生就算犯了錯誤、違反紀律規定,也是不能夠被學校開除的。在這種情況下,中國發明了一個詞叫做「勸其退學」。在這種制度下,犯錯學生表面上是接受了學校的勸說,自主選擇退學,但實際上就是被學校開除。所謂勸,只是一種說法、一個名義。因此,對於涉及維權、異議人士的案件而言,勸返或者是涉案人在中國的家屬,實質上都只是中國政府攻心戰和威脅的一種手段。海外維權人士在中國的家屬、親人,某種程度上成為了中國政府手中的籌碼和工具。中國政府固然無法直接對海外的維權人士採取執法行動,但卻能夠用他們在中國的親人作為喊話的工具,例如不定期「拜訪」、「開導」、「勸解」海外維權人士在中國的親人,以這種間接方式促使海外人士減低批評中國的聲量或者完全噤聲。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海外勸返,字面上是一種柔性行為,但實際上是一種帶有強制性的執法行動。這是後來歐美各國對中國官方執行海外勸返行動日漸批評和反對的原因。至於看不見的長臂管轄,那就更加可想而知了。

捉賊見贓是中國傳統。中國政府追求的不僅是抓到人,還要拿回錢。因此,如果能夠抓到人,下一步工作就是拿回錢。由於這些資金多已抵達海外,中國政府為了適應海外的法律,也開始區分嫌疑人個人財產、犯罪所得、涉案金額等不同概念。在不同的語境下,面對不同的案件,可以使用不同的概念,最終拿回出境的資金。以2021年為例,中國政府成功追逃的資金就超過160億人民幣。對很多中國地方政府而言,拿回涉案資金,不僅可以充裕地方財政,也會成為一個巨大的政績。

實力強權與公理法則

一百多年來,長臂管轄在中國大地有著悠久的歷史。這種管轄,有檯面上的,也有檯面下的。檯面上和檯面下從來都是互為表裡、不可分割的。這種做法在戰爭時期或是威權國家、有時甚至是民主國家也屢試不爽。南韓朴正熙政權的特工曾前往日本綁架過在野黨民主派鬥士金大中,最終金大中成功帶領韓國民主化,成為了總統。智利獨裁政府不斷在海外追擊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的左派詩人聶魯達(Pablo Neruda)。蘇聯的史達林政權驅逐了政敵托洛斯基(Leon Trotsky)還不夠,後來直接派人去墨西哥暗殺了他。至於敗退到台灣的國民黨,雖然孫中山當年逃脫了清廷的跨國追捕,但國民黨似乎學習了清廷,在日本將政治犯陳智雄抓捕回台灣處決。美國的中情局、以色列情報機構摩薩德(The Mossad)但四處有的,不代表必然正確。至少,一般民眾和言論者、寫作者應該免於不當長臂管轄的恐懼。而且,民主國家即便實行長臂管轄,都能夠確保嫌疑人獲得公正審判,且這種管轄是不針對政治犯、思想犯的。

長臂管轄——不論是合法公開的,還是不能公開示人的,之所以在百餘年來的中國經久不衰,是因為中國民眾的內心深處對朝貢體系下的大國疆域意識的膜拜。這種意識不僅僅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更是凸顯了自身為世界文明與文化中心的歷史思維慣性依然在中國社會大有市場。因此,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這句話能夠在今日流行,絕非沒有歷史和文化的淵源。只不過,沒有公正的司法和善的政治,再大的疆域,再頻繁的海外執法,也無法阻止民眾的離去,因為人民在那時真的覺得,自己只是一個名義。實力強權不可能永久凌駕在公理法則之上。

作者》劉宗林  文史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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